Ⅰ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法律分析:(一)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二)個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統籌工資項目核定,是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三)機關單位(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
①基本工資②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③規范後的津貼補貼④年終一次性獎金。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
①基本工資②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③績效工資。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Ⅱ 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數怎麼算
如果你指的是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企業社保范疇的險種,繳費基數為上一年度月均工資(稅前、按全部收入口徑計算)。如果你指的是養老金並軌後的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在績效工資改革實施到位前,繳費基數為基本工資、退休時繼續享受的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高出30%部分、工改保留補貼、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其他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包括改革性補貼及獎勵性補貼等)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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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員工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怎麼確定的有誰決定
【摘要】郭小姐所在公司的工資分解為基礎工資、獎金、津貼等幾個部分。因此郭小姐的每月工資收入變化較大,於是,公司與她約定,以基礎工資的標准作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郭小姐雖然無奈,但也只能接受,直到三年後她與公司合同終止,她才向公司提出社保繳費基數與自己工資收入不符的問題。社保繳費基數可以「約定」嗎?社會保險的繳費多少,主要根據繳費基數的多少來決定,因為單位或個人繳納部分的比例是固定的,即單位為36.5%,個人為11%。繳費的總額是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之積,由於比例是確定的,所以繳費的基數就成了關鍵。什麼叫繳費基數呢?通俗點講,就是職工的平均月收入。比如,你上年度的平均月收入是3200元,但是你與公司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是2000元,那麼社會保險繳納應當按哪個工資來計算呢?郭小姐是某公司的員工,該公司對員工的工資分配實行結構工資形式,即將工資分解成基礎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幾部分,根據具體考核計算每月工資。由於企業生產經營隨著市場情況不斷調整變化,郭小姐的每月工資收入變化也較大。為了確定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公司與郭小姐約定:以基礎工資的標准作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郭小姐雖然對公司的說法有異議,但為了能夠在公司長期工作下去,因此也就同意了公司的做法。於是,公司就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基礎工資為郭小姐繳納社會保險費。3年後,公司在合同終止時通知郭小姐不再續訂勞動合同,郭小姐對公司不再續用自己感到失望。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郭小姐向公司提出了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與自己工資收入不符的問題,希望公司予以解決。公司表示雙方對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已有約定,公司按約定為郭小姐繳費不存在問題,所以對郭小姐的要求予以拒絕。於是雙方發生爭議。社保繳費基數有明確的規定《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該規定,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是《勞動法》對勞動關系當事人確定的法定義務。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醫療保險局聯合頒發的《關於調整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從2000年4月1日起,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按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相一致的原則確定;單位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按單位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確定;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月繳費基數」。以上規定表明,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勞動關系當事人的法定義務;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有明確的繳費基數統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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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數如何計算
個人的月繳費工資基數是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來核定的;參保單位新增的工作人員的月繳費工資基數是按照本人起薪當月的月工資來核定的。
按照最新的制度,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是16%(網上很多回答說的20%是在2014年10月到2019年4月期間,現在已經改了),這一部分計入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個人繳費比例是8%,這一部分是計入個人賬戶的。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數如何計算
Ⅳ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怎麼算的
1、繳費基數不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應不低於檔案工資和離退休費兩項之和,企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按實發工資或社會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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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法律分析:(一)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二)個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統籌工資項目核定,是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三)機關單位(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
基本工資;
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
規范後的津貼補貼;
年終一次性獎金。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
基本工資;
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
績效工資。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Ⅶ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數怎麼算
繳費工資基數就是繳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工資數額。
(一)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二)個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統籌工資項目核定,是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三)機關單位(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①基本工資;②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③規范後的津貼補貼;④年終一次性獎金。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①基本工資;②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③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包括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中,市直事業單位基礎性績效工資包括第一次職務補貼、第二次職務補貼、第三次職務補貼、崗位目標考核津貼、地方福利補貼、地方補貼、工資附加、事業增加額(含2007年、2008年、2009年、2015年增加的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2010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增加的績效工資,以及1個月基本工資額的績效工資等。
(五)個人工資超過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也就是說個人繳費基數最高只能為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個人工資低於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Ⅷ 事業單位基數怎麼算
法律分析:1.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2.個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統籌工資項目核定,是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3.機關單位(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規范後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
5.個人工資超過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也就是說個人繳費基數最高只能為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個人工資低於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法律依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
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 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作為制定社會保險征繳標準的依據,平均工資公布後,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也隨之進行調整。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