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務員被調到事業單位任職,會不會被取消公務員的身份
這個肯定是會的,公務員所擁有的其實是公務員的一個編制,如果公務員離開了公務員的崗位,被調到了事業單位去進行工作,那麼這個公務員他會因為這個調動而進行改變,從而獲得事業單位的編制,所以就脫離了公務員的身份。
事業編制一般有這個學校或者醫院,其實學校和醫院這些事業編制,他們的福利待遇也不比一些正規的公務員差。特別是學校的老師還有醫院的醫生,像這個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和期間所有的一些福利他們同樣也能夠享受到的。
Ⅱ 鎮政府公務員身份被分到事業單位部門工作有影響嗎
有影響。
如果你的公務員身份沒有變化,那麼脫離開那個環境,對你的升遷是有影響的。
如果你成為事業編制,對你的影響更大,事業編制都是職稱工資,你沒有任何優勢,可能一生都不能晉升職稱,工資待遇也就不能提高。
望採納。
Ⅲ 公務員調到事業單位
我們單位就有你問的這種情況。
但我要告訴你的是,你作為公務員編制去事業單位,不見得就能給你批下來事業編制,還是要找人活動一下的。這個過程相當於事業單位招收了一個新事業編一樣,相同方面的話,就是你原先是公務員管理,而你去的事業單位是不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如果是,手續要相對簡單一些,都是幹部轉幹部。如果你去的事業單位是差額撥款或是自收自支單位,那你要小心了,你的養老關系和社會保險公積金等東西都要從新辦理了,搞不好會清零。我們單位有位同志就是部隊幹部轉業到地方,一開始是公安系統,後來去了行政執法系統,再後來到了我們單位,他前兩個單位都是財政全額撥款的,而我們現在是自收自支管理,他的所有的工齡都被清零了,其他手續全都重頭辦理的。一位92年參加工作的老幹部,活脫脫的十幾年幹部工齡就這樣消失了。
Ⅳ 正團級轉業幹部通過公務員考試但是在事業單位工作屬於什麼性質
屬於事業單位職工。不論在專業技術還是管理崗位,都享受正處級工資待遇不變。如果是高級職稱,按照安排的正高,副高級職務等級領取工資。副高5級以上和正高都比正處級工資高一些。
Ⅳ 公務員換單位容易嗎
一、相比較而言,公務員轉事業單位容易,但是事業單位轉回事業編制就難一些。
1、事業編制可以調動到政府機關任公務員,其實是不行的.
但事業編制的,可以在政府機關上班,但仍是屬於事業編制.
我堂哥就是屬事業編制的,但他在鎮里的工作片里任片長,工資系數和副鎮長一樣的.
現在要當公務員,只能考試.部隊里轉業到地方的,也需要考試:分數高的是公務員,相對低的是事業編制,還有到地方企業的等.
2、事業編和公務員編在待遇上差別還是很大的,這里指的可不只是工資,各種待遇、保險、晉升等都得算上。你這是單位之間的調動工作,編制是個大問題,如果沒有公務員編制了,請一定要慎重,公務員轉事業編簡單,想轉回來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二、事業單位考試與公務員考試區別
1、發起機構不同
公務員考試發起機構是國家:中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組織部和人事廳,各用人單位上報崗位需求 ;事業單位考試發起機構是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
2、筆試組織實施機構不同
公務員考試的筆試組織實施機構是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各省、市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屬於公共服務
機構);事業單位考試的筆試組織實施機構多數委託省、級和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
單,部分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 。
3、舉辦的統一性不同
公務員考試國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有的2次,個別單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單獨舉辦;事業單位考試目前尚無全國招考,多為全省市和縣級統一招考,一般是各個單位單獨發公告招考 。
4、報名方式不同
公務員考試是網路報名,事業單位考試一般規模大的採取網路報名,人數少則現場報名 。
5、筆試考試科目不同
公務員考試筆試北京市和國家均只考行測、申論,個別省有公共基礎和專業課,警察加心理測驗和體能測試 ;事業單位考試一般考行測(多數包含公共基礎)、申論,或行測、公共基礎,個別考公文寫作,部分加專業測試 。
6、分數計算方法不同
公務員考試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有的46開,少數37開。一般設置總分最低線,個別設單科最低線;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有的46開,一般無最低分數線。
7、人事編制不同
公務員考試錄用後有公務員編制;事業單位考試錄用後是事業單位編制,須參加公務員考試並被錄用後,方可轉為公務員編制。
8、面試考試組織方式不同
公務員考試由國家:人事部會通用人單位,北京考: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處命題並組織實施(非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由事業單位在人事機構指導下自己組織。
9、招考公告發布網站不同
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在國家人事部網站:,發布網站是北京市人事考試網 ;事業單位考試招考公告在各級地方人事、人才網站,發布網站是各用人單位官方網站。
10、試題難度不同
公務員考試較難(試題難不意味著難以考取,難度僅是因為報考人數多而必須增加考試的區分度);事業單位考試較容易(試題簡單不意味著容易考取,因針對具體每次考試的報考人數少,試題簡單即可區分優劣。
11、上報職位需求不同
公務員考試由各用人單位將職位需求數量和描述報國家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國家)、人事考試中心(省);事業單位考試由本單位人事部門自己決定,報上級主觀部門批准。
12、報名審核不同
公務員考試是各用人單位分別派人審核自己單位的報考者;事業單位考試一般審核環節和報名環節同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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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公務員和參公編有什麼區別,轉業去參公單位好不好
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有區別的,公務員是行政編,參公和事業單位是事業編,但公務員與參公待遇是一樣的,事業編與前兩者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
一是編制不同,參公人員還是事業編制人員,非行政,而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必須有行政編制。原本只有公務員和事業編兩種編制,但由於一些事業單位具有行使政府相關權力的職能,但是其單位的職工卻沒有公務員身份,而編委會又不可能審批通過擴大行政編的編制,於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中間衍生產物就產生了,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編制是事業編,這點毋庸置疑,曾經看到過編辦的批文,清楚的寫著所有職工都是事業編,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二是名稱不同,參公人員的名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從廣義上講具有公務員身份,但從嚴格意義上來講不能算是是正式的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需要具備2個條件,一必須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二是具有法律法規賦予的管理職能。具備了這2個條件後經過本單位申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後,報上一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批。進過批准後這個單位叫做參公單位,參公單位的人員符合登記條件的,經過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登記後才能享受公務員待遇。參公的叫單位,不叫機關。
三是轉任不同,從公務員單位調到參公單位,編制就由行政編變成了事業編,反之亦然,參公單位調到公務員員單位,身份很自然就由事業編變成了行政編,這也就解釋了我上面說的為什麼事業編與公務員和參公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因為事業編不經過考試是不可能調入這兩種單位的,而公務員和參公是可以互通的。參公人員要轉任到行政機關在山東等省份是允許的,但在有些省份是不充許的,全國也沒有統一的標准。在山東,參公人員想轉任到機關當公務員要看這個單位有無多餘的行政編制,而公務員轉任則無此限制,意思即參公人員想轉任到行政機關當公務員不但要象公務員一樣辦理各種轉任手續而且還要看對方有無多餘的行政編制(一般行政機關編制有空都向社會公開招考了),因此參公人員轉任比公務員轉任有難度,另外如有多餘的行政編制參公人員轉行政也要進行考試。(對於這一條,我有不同的理解。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人員的人員交流」。 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從法理上來說,公務員就是一個權利義務的集合體,既然履行了公務員義務,就應享受公務員的權利,參公單位的公務員就能流動,不應該設立參公單位公務員不能流動到行政單位的界線。但這僅是從法理角度來理解,不能作為現實實踐的標准)。
Ⅶ 原是公務員,被調到事業單位,現又調參公單位,可以享受公務員待遇嗎
摘要 您好,雖然說參公單位,但實際上很多還是事業編制跟公務員的待遇還是不一樣的,但也有一些單位確實給的是公務員的編制,其實只要問一下你們單位的人事,你到底是行政編還是事業別人就知道了。
Ⅷ 從縣局公務員調到省廳事業單位好嗎要經過哪些部門批准
摘要 而且需要打通的關系很多。你們縣的政府部門和省機關的主管部門。
Ⅸ 公務員被調到事業單位任職,是否會被取消公務員身份
公務員被調到事業單位任職,公務員身份肯定是要被取消的,而且要求寫一份主動放棄公務員身份的承諾書!因為,事業單位使用的是事業編制,其他人員調往事業單位後,也必然使用事業編,絕不會再另行編設其他編制。當然,事業單位副處級以上領導,不受編制身份限制,可以調往公務員單位、國企、高校等單位任職。
為了從源頭上徹底控制住機關工作人員的數量,減輕財政負擔,國家實行非常嚴格的編制管理。在此情況下,公務員編制人數是一種極為稀缺的社會資源。
沒有編制,要突破編制人數的限制公務員受組織任命到事業單位任職。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在行政機關單位無兼職或非領導職務。這種情況下,根據人事管理制度,公務員身份轉為事業幹部,為事業單位管理崗x級;二是在行政機關單位有兼職,工資福利關系保留在行政機關單位,只是將黨組織關系轉至履職的事業單位。這種情況下,公務員身份保持不變,但這種情況基本只面向履職的一把手。
公務員身份較之事業幹部身份,具有巨大的政治和經濟福利優勢。這也是有些公務員寧可放棄提拔至事業單位的機會,也不肯丟掉自己公務員身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