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拒絕非本職工作
剝削勞動人民剩餘價值……
軟硬兼施吧~一方面跟老闆說自己對公司的貢獻~一方面透露自己工作量太大,和收入不成正比,有想要辭職的念頭~ 同時給自己物色其他的工作機會~機會來了就跳槽~ 這樣才能使自己不處於被動
⑵ 如何拒絕大BOSS指派的非本職工作
如果想要拒絕老闆指派的非本職工作的話,那麼這個時候就可以直接說出來,這個工作自己不太熟悉,因為自己所學的專業以及管理的不是這個工作,因為可能老闆已經忘記了自己是哪個職位的才把這些非本職工作的任務交給自己,這樣就可以提醒到他。
⑶ 行政事業單位人員有權拒絕單位隨意調整崗位嗎
行政事業單位人員有權拒絕單位隨意調整崗位,是否拒絕待崗由員工自己決定。
勞動合同變更的規定,即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且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變更工作崗位應被視為勞動合同的變更,應按照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處理。因此,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如要變更員工的勞動合同,應事先與員工協商,徵得員工的同意後才能變更。
事業單位不能隨意調整工作崗位的,調整工作崗位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調整工作崗位的,需由組織根據程序討論決定。屬於聘用制的,則需要取得本人同意。前者,可以向組織部門申請復議。後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勞動合同,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若不能達成協議,用人單位則應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變更、調整職工工作崗位,則屬於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勞動者應當服從。如果勞動者不願接受用人單位的工作崗位調整,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⑷ 領導安排給我非本職且不喜歡的工作,怎麼拒絕他呢
既然你在具有明確領導關系的氛圍中工作,既然你承認了領導關系的存在。那麼你猶豫什麼哪?
在任何企事業單位,只要參加工作,一般都會體現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這是一般社會人必須經歷的工作社會生活過程。
1.如果你領導是一個能照顧下屬,行事雷厲風行,並且能提拔你的人的話,我建議你要表現出很高興的樣子接受這份額外的工作,並且用最快的時間,最高的質量完成它,甚至比你本職工作都做得好。顯示出你對領導安排工作的重視程度,領導也會高看你一眼,甚至開始重用你。
2.如果你領導是一個對下屬不管不問,只在那平衡關系的人的話,你就跟他說你的手頭的工作還有什麼什麼沒做完,但領導安排了必須接受啊,拖著並且幹得不要很漂亮,而且也有理由,本職工作沒做完的情況下,加班做的,出點錯誤也是正常現象。
⑸ 行政總是指使你做不屬於你范圍內的工作,你該如何拒絕
在職場中,我們每個人都會遇到各種問題。其中在職場中被上司分配一些不屬於自己職責內的事情就是很多人會遇到的事情。尤其是對於一些職場新人來說,遇到這個事情的概率會更大。畢竟在很多人眼中,作為新人就是需要付出更多,就是應該多為老員工分擔一些工作。
如果遇到了被人指派做不屬於自己工作范圍內的事情,首先可以順從一段時間。在公司中工作,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在工作之餘幫助其他同事來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所以我們要拒絕就要向順從;其次,問清楚緣由。如果說有上司總是將一些不屬於你的工作交給你,那麼就要問清楚原因,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讓他知道這種不公平行為會耽誤自己的工作;最後,要嚴詞拒絕。如果經過自己的忍讓和反應,問題忍讓的得不到解決的話,自己就可以直接向上司來反應這種情況,也可以明確拒絕這種不平等行為,因為這樣不公平的公司不呆在也罷。
如果上司沒有回應自己,並且依然讓你做工作職責之外的工作的話,你就可以明確的表示拒絕。畢竟對這種不公平的行為不能縱容。再說了這樣的領導換誰都不願意伺候。
⑹ 該怎麼拒絕上司交給下屬的非本職工作
既然是才畢業的大學生,就應該好好表現,當然是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如果沒有很大的影響,你可以認真去完成領導交給你的"任務",就當是對你的鍛煉嘛,也許是領導看好你,在給你機會表現呢。不過也有另一種可能,不知道你工作多久了,也不知道你工作得怎麼樣,或許是老闆想放你,故意這樣做,逼你走也說不定哦。總之,自己看著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