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1、內涵不同——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是實施政府某項公益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組織。
2、擔負的職責不同——行政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而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來源不同——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事業單位由全額撥款的,有部分撥款的,還有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行政單位人員的工資按《公務員法》由國家負擔,而事業單位則根據不同的管理模式實行不同的待遇。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根據根據工作性質,也有具有行政事業編制的非公務員的人就職,一般是從事後勤保障的工勤人員,他們的待遇除職權不同外,收入和公務員完全一致。
《公務員法》
第六條
公務員的管理,堅持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並重的原則。
2. 財政局是屬於事業單位還是行政單位怎麼區分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啊
1、財政局屬於行政單位。
2、行政單位是指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實行預算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等。與行政機關是有區別的,這里主要是財政上的概念。
3、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一般要接受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要有其組織或機構的表現形式,要成為法人實體。從目前情況來看,事業單位絕大部分由國家出資建立,大多為行政單位的下屬機構,也有一部分由民間建立,或由企業集團建立。與企業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3. 政府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一、含義不同:
機關單位其實就是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是法定的行政主體。而事業單位則是國家基於公共目的成立的公共事業組織,除過法律授權的事業單位,均不是行政主體。
二、編制不同:
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
三、形式不同:
自主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作為事業單位的一種主要形式,由於不需要地方財政直接撥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鬆對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不斷膨脹的趨勢。
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不是國家機關,行政單位往往有行政權力,事業單位大多數沒有行政權力,事業單位的主要特徵是:具有服務性、公益性和知識密集性。
對比
事業單位是相對於企業單位而言的。首先,事業單位包括一些有公務員工作的單位,它們不是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與企業單位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企業單位一般是自負盈虧的生產性單位。所謂「自負盈虧」意即:自己承擔虧損與盈利的後果,有一定的自主權。企業單位分為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國企就是屬國家所有的企業單位;私企就是屬個人所有的企業單位。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事業單位
4. 行政事業單位與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行政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的單位,事業單位一般就是企業單位。財務來源收入,稅收都不一樣。
5.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1、內涵不同: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是實施政府某項公益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組織。
2、擔負的職責不同:行政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而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不同: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事業單位由全額撥款的,有部分撥款的,還有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行政單位人員的工資按《公務員法》由國家負擔,而事業單位則根據不同的管理模式實行不同的待遇。
6. 哪些單位屬於事業單位哪些單位屬於行政單位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網路上有專業的解釋,如果你看不懂我就簡單跟你說一下。
兩者主要區別在於名稱,但凡以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字詞結尾的單位,基本都是事業單位,如財政所、水利站、勞動監察大隊、醫院、電視台、少年宮等都是事業單位,只不過性質有所區別。不過這不是你問的問題,就不展開細說了。
至於行政單位,那就簡單多了,但凡叫什麼局的,基本都是行政單位。一般市縣兩級都是叫局,到省級就叫廳了,到國家級就叫部了。比如說財政部門,從上到下分別是財政部,財政廳,財政局。當然了,也有一些例外的,比如說發改委。這個單位從上到下都叫發改委,只不過級別不同而已。
7. 如何區分黨政機關與事業單位
1、職能不同
黨政機關大多為執行管理或監督職能的部門,屬於監督者;而事業單位大多為黨政機關的下屬機構,大多以公益服務或輔助類職能為主。
像政府部門、公安機關、組織宣傳部等單位均屬於當真機關單位;醫院、學校、養老院、文化館、郵局等機構均屬於事業單位,其中也有一小部分事業單位由黨政機關統一管理。
2、改革方向不同
在面臨機構改革的時候,黨政機關基本上不會有太大的變化,改革方向也主要是從職能和領導權力和職位上入手。無論怎麼改革,黨政機關的職能最多也只會保留到其他部門,不會出現空缺現象。
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大批事業單位面臨撤編、轉崗、合並,這就是最好的例子。承擔行政職能的職業單位被劃分到行政部門;以生產經營職能為主的事業單位全部改企,從此事業單位再也沒有這兩類職能。
3、管理制度不同
事業單位職工通常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條例》統一管理,職工在退休的時候也按事業單位身份退休;而公務員由《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公務員在退休後享受的待遇也不是事業單位職工能比的,雖然同處體制內,但這其中也是有不小的差距。
除此之外像住房補貼、車補、提前退休等政策,事業單位職工也無法享有。就連事業單位試行的「職級並行」政策也遠遠達不到公務員的職級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