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
一、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二、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三、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四、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執行。
五、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並,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2. 個人取得的年終獎金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或年終加薪,應當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的,應分兩種情況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計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總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
費用扣除額的,計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對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對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由於上述計算納稅方法是一種優惠辦法,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人,該計算納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對於全年考核,分次發放獎金的,該辦法也只能採用一次。
二、全年一次性獎金與其他獎金應區別對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及《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征稅業務指引(二)>的通知》(穗地稅發〔2006〕84號)規定,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而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同時也包括年終雙薪、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而納稅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不屬於全年一次性獎金,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並,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2)事業單位人員年終獎個稅怎麼算擴展閱讀;
一、適用稅率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2、經營所得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二、徵收管理
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實行源泉扣繳與自行申報並用法,注重源泉扣繳。
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實行按年計征應納稅額,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實行按月計征。
三、計算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 獎金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現行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及要求,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計算,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即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至速算扣除數。
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至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至速算扣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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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注意事項:
對於高收入人群,稅務部門採用納稅人自行申報與法人或僱主申報兩者相結合的交叉稽核體系,降低逃稅的可能。這其實還是在考驗自覺性,稅務部門再沒有更多的主動行為。
除去個體戶外,個人所得稅都由單位代扣代繳,不由個人交,而公司也會用合理的方式幫員工節稅,如將一部分工資變為用發票報銷的金額,或將發給員工的油和米計為食堂的成本,這不光讓個人減少了稅款,其實公司也是在藉此平衡各項稅率。
4. 年終獎個稅區間是多少
區間一:36000<年終獎<38567
區間二:144000<年終獎<160500
區間三:300000<年終獎<318333.34
區間四:420000<年終獎<447500
區間五:660000<年終獎<706538.46
區間六:960000<年終獎<1120000
包括工資和薪金;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收入;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的收入;勞動報酬收入;薪酬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利息、股息和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收入;意外收入;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收入
(1)居民個人的綜合收入,即每個納稅年度的收入減去費用後的6萬元,加上依法確定的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後的余額,即為應納稅所得額。
(2)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月收入扣除費用50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動報酬、報酬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
(3)每一納稅年度總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營業收入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物業租賃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財產轉讓所得,即財產轉讓所得減去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意外收入,以每項所得作為應納稅所得額。
5. 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的個稅怎麼算
1、於當月工資合並,按工資薪金合並計稅
2、如果績效某一次發放金額過大,可以按年終獎單獨計稅,但每人每年只能使用一次年終獎的計稅方法
6.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根據《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7. 年終獎報稅怎麼報
法律分析:年終獎個稅可以按照年綜合所得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將年終獎算入年總工資收入來計算個稅進行申報繳納。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個人所得稅法所稱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所稱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別是指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和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六年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其來源於中國境外且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離境超過30天的,其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的連續年限重新起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超過90天的,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由境外僱主支付並且不由該僱主在中國境內的機構、場所負擔的部分,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第七條 對股票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