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具體是指什麼
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八條: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1)事業單位規范津貼指什麼擴展閱讀
津貼、補貼和福利的區別
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常見的包括礦山井下津貼、高溫津貼、野外礦工津貼、林區津貼、山區津貼、駐島津貼、艱苦氣象台站津貼、保健津貼、醫療衛生津貼等。
補貼,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副食品價格補貼(含肉類等價格補貼)、糧價補貼、煤價補貼、房貼、水電貼以及提高煤炭價格後,部分地區實行的民用燃料和照明電價格補貼等。
福利,是對員工生活的照顧,是組織為員工提供的除工資與獎金之外的一切物質待遇,是勞動的間接回報。
❷ 國家統一的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
法律分析:國家統一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項目包括三部分:
(一)1993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保留的津貼、補貼,主要指保留物價副補項目。
(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具體分為:
1、機關工作人員津貼、補貼。包括警銜津貼、公安幹警值勤崗位津貼、審計人員工作補貼、人民法院辦案人員崗位津貼。人民檢察院辦案人員崗位津貼、司法助理員崗位津貼、紀檢監察辦案人員補貼、稅務工作人員稅務徵收津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包括環境保護監測津貼、城市下水道工人崗位津貼、城市環境衛生工人崗位津貼、國家物資儲備系統火炸葯倉庫及油料倉庫職工作業津貼、農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毒 有害保健津貼、畜牧獸醫醫療衛生津貼、廣播電視播音員津貼、 廣播電視天線工崗位津貼。
縣以下農業經營管理技術幹部崗位津貼、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法醫毒物化驗人員保健津貼、艱苦廣播電視台站津貼、林業系統有毒有害工作人員崗位津貼、殯葬崗位津貼、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崗位津貼。密碼人員崗位津貼、衛生防疫津貼、艱苦類別崗位津貼、奧運獎金津貼。
3、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津貼、補貼。主要指離退休專家生活補貼。
法律依據:《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 第三條 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的單位,其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以及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的個人,應當承擔紀律責任。屬於下列人員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給予處分:
(一)行政機關公務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法律、行政法規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的處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❸ 共產黨員網事業單位津貼補貼指的啥
津貼作為一種輔助形式,是對勞動者額外勞動付出的一種補償,一般是指補償勞動者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貼是為了補償物價變動而設置的補償,主要有生活費補貼和價格補貼。津貼作為一種輔助形式,是對勞動者額外勞動付出的一種補償,一般是指補償勞動者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
補貼是為了補償物價變動而設置的補償,主要有生活費補貼和價格補貼。
❹ 事業單位津貼補貼有哪些
1.在事業單位中的津貼補貼主要包括職務補貼、住房補貼、交通補貼、通信費、防暑降溫、獨生子女、副食補貼等等,這部分因政策和資金的來源不同,有國家制定、省制定、行業制定、單位制定的,都可以歸到這一類里。
2.對於那些比較貧困的或者邊緣地區人員給予相應的補貼,是根據社會發展和地理環境來作為參考的,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人員可以拿到相應的補助。根據發展變化情況,對艱苦邊遠地區每5年評估調整一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對於一些在苦、臟、累、險及其他特殊崗位的人員需要給予特殊崗位的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津貼補貼有哪些
❺ 事業單位規范津補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稅法第四條第三項所說的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項的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等免納個人所得稅。3、根據國稅發[1994]89號二(二)的規定,獨生子女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征稅。4、根據國稅發[1994]89號二(二)的規定,獨生子女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征稅。5、財稅[1995]82號規定: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准領取的誤餐費。
❻ 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標準是什麼
1.工資標准,事業單位在制訂工資標準的時候,已經考慮了對於特殊勞動者的補償,就沒有必要另外設置津貼補償,不能夠全面反映一些特殊崗位和工種的勞動性質和勞動消耗,就需要單獨設立補償津貼。對勞動的特殊性及對雇員的影響,要進行科學測量,作為確定不同等級津貼標準的依據。
2.津貼標准,是指某項津貼在單位時間內應支付的金額。主要是由兩種方式來確定,一是按照雇員基本工資的一定百分比計算;二是按照絕對數額計算。第一種方式比較少見,大多數時候是按照絕對數額來計算的。
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標準是什麼
❼ 事業單位四項補貼各是多少
津貼和補貼:是指基本工資外,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補貼。
(1)國家統一津貼補貼:是指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出台的津貼補貼。包括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
(2)規范津貼補貼:是指根據〘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中紀發〔2006〕17號)規定,並歸地方和部門原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項目後設立的津貼補貼。
(3)改革性補貼:是指根據推進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的需要,通過轉化原有用於職工福利待遇的資金,向職工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包括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補貼、交通補貼等。
(4)獎勵性補貼和其他:是指除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規范津貼補貼、改革性補貼之外發放的獎勵性補貼和根據中央組織部、原人事部〘關於印發〖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的通知〙(中組發〔2008〕2號)規定發放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