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職人員要補交以前的養老保險要如何操作啊
在職職工補繳 以前斷檔的養老保險 斷檔時間在三個月 內可補繳,三個月後 則不行。
補繳方法如下:
一、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准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二、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三、養老保險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1)事業單位改革養老保險如何補繳擴展閱讀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Ⅱ 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中間中斷過怎麼辦
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也是跟企業養老保險一樣按累計年限來計算的,如在退休時為達到繳納年限,可以一次性補繳,如已達到累計年限,則按照其年限來計算養老保險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事業單位改革養老保險如何補繳擴展閱讀: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第四條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Ⅲ 養老保險如何讓原單位補交
以下情況可補繳
應保而未保的用人單位職工具體包括三類情形:
1、自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本市統籌范圍內在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辦理了正式招工錄用手續、具有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因歷史客觀因素應保而未保的職工(含勞動合同制工人)。
經本人申請、單位申報,可到原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補繳手續。
對於申請人原單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門履行申報手續。
對於原已參保的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因其參加工作時間及連續工齡計算等問題有異議的,在按規定重新認定後需要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參照上述適用范圍及申報辦法處理。
2、自1996年1月1日以來與用人單位建立或事實上形成了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不論是用人單位還是職工提出參保補繳申請,只要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爭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均應當依法受理。
3、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用人單位應為職工參保而未參保,用人單位或職工均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參保補繳申請,社保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受理。
對於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調解,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達成調解協議的,可參照上述辦法處理。
中斷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
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補繳其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中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或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首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不得通過向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不得通過違規補繳而取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資格。
靈活就業人員補繳起始時間不得早於2004年7月1日。
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從進入企業工作或從事靈活就業之月起,按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對於上述人員進入企業工作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連續工齡及相關待遇,按照《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13號)規定執行。
上述人員,根據本人意願,由本人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報經市人社局審核同意,也可補繳其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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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制之前曾經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社保怎樣補交
你說的這個情況 覺得還是很不合理的,你所 在的單位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經費肯定就是自 籌,也就是相當於企業性質的經營單位,但是你們是事業單位,你們應該就是參加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這個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方式,比例這些都是一樣的,但是它們兩者之間不能互通,不能互相調劑,也就是互不影響,現在你們單位改制為企業,那麼你們按照規定就不能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了,你們應該成建制的轉移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賬戶金額,繳費年限這些是不應該有任何變化的,你們應該積極向你們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反應請求協調,也可以向人社局進行反應,要求他們嚴格依法辦事。
Ⅳ 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以前的養老保險用補繳嗎
社保可以在退休的時候,辦理一次性補繳的,之前沒有社保帳號,也是不能補繳的
Ⅵ 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怎樣補交養老保險
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在《勞動合同法》調整范圍,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企業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其應當依據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實施勞動監察,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如不改正,應當進行處罰。
如果勞動監察機構借故為難你,你需要與其據理力爭。如其採用拖等辦法,你要求其出具相應文書。可以通過行政訴訟或向紀檢監察部門投訴等方式,糾正其不作為行為。
(6)事業單位改革養老保險如何補繳擴展閱讀:
產生原因:
正是同工不同酬的現象的廣泛存在,使得編內、編外在職業發展空間、養老保險、薪資待遇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從而催生了求職者的編制情結。
專家指出,編制制度包含跟戶籍制度一樣的不合理因素,背後是這種制度所蘊含的利益。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表示:事業單位跟企業養老金之間比較有兩個不協調。第一,事業單位人員不交養老金。
工作40年,將來退休怎麼也有20年,工作期間不繳費,退休去領養老金,這總是不公平的。第二就是身份壁壘,大家都是工作人員,「編內」和「編外」養老金差距這么大,這也是不公平的。
由此可見,編制實質上就是鐵飯碗,是退休之後的一種保障。針對這種情況,國家也出台了相關措施,正在進一步改革事業單位養老金,逐步使之與企業並軌。若能夠斬斷編制背後的利益關系,真正做到「同工同酬」,人們的編制情結也自然會淡化。
Ⅶ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如何補交
事業單位是不能補繳養老保險的。在2014年10月1號之前參加工作的,都是按照你入編時間進行視同繳費的。
Ⅷ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養老保險如何繳納的最新相關信息
養老保險查詢:
社保中心查詢: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個人帳戶對帳單:每年社會養老保險中心將參保人員個人帳戶對帳單發到每一個參保人員手中,通過個人賬戶對賬單查看繳費和帳戶記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