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2008年修訂)
一、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愛崗敬業。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得敷衍塞責。
三、關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教書育人。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
五、為人師表。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得體,語言規范,舉止文明。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終身學習。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於2008年九月一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布實施。共計六條。新頒布的《規范》基本內容繼承了我國的優秀師德傳統,並充分反映了新形勢下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對中小學教師應有的道德品質和職業行為的基本要求。
(1)事業單位教師行為有哪些擴展閱讀: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小學教師是指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
前款所稱中小學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期限為24個月。
第四條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
(三)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產生明顯負面影響的;
(四)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
(五)體罰學生的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
(六)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的;
(七)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
(八)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的;
(九)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
(十)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應當給予相應處分的。
第五條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第四條列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對於擬給予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以上的處分,教師要求聽證的,擬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第六條給予教師處分,應當堅持公正、公平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應當與其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相適應;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七條給予教師處分按照以下許可權決定:
(一)警告和記過處分,公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民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決定,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二)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處分,由教師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
(三)開除處分,公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民辦學校教師或者未納入人事編制管理的教師由所在學校決定並解除其聘任合同,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第八條處分決定應當書面通知教師本人並載明認定的事實、理由、依據、期限及救濟途徑等內容。
第九條教師有第四條列舉行為受到處分的,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教師受處分期間暫緩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教師受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處分期間不能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教師受撤銷專業技術職務處分期間不能重新申報專業技術職務。
第十條教師不服處分決定的,可以向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向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的上一級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一條學校及主管教育部門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者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上一級行政部門應當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第十二條教師被依法判處刑罰的,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以上處分。教師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喪失教師資格。
第十三條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並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貳』 教育部公開8起教師違規典型案例是怎麼回事
日前,教育部對8起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這些典型案例有:江蘇省盱眙市維嘉幼兒園教師陳某某體罰幼兒問題,海南省屯昌縣民辦尚書源幼兒園教師許某某、潘某某體罰幼兒問題;
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如意小學教師胡某某學術不端問題,河南省扶溝縣民辦水泉小學教師江某虐待學生問題,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興賓區大灣鎮中心小學教師肖某猥褻學生問題,浙江省安吉縣民辦天略外國語學校教師許某某性侵學生問題,山東鋁業職業學院教師劉某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問題,福州大學實驗師張某某性騷擾學生、受賄問題。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強調,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健全覆蓋大、中、小、幼的常態化師德師風教育制度,強化法治教育、紀律規范教育,聚焦教師的理想信念、家國情懷、價值引領,進行針對性的引導和浸潤。
(2)事業單位教師行為有哪些擴展閱讀
8起教師違規典型案例反映出的問題: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上述問題的發生,既反映出當前仍有極個別教師理想信念缺失、育人意識淡漠、法紀觀念淡薄。
同時也反映出部分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在師德師風建設上存在短板弱項,思想認識不深刻、教育引導不深入、監督管理不到位、違規懲處不堅決,以致養癰遺患,對學生造成嚴重傷害,對教師隊伍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叄』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有哪些
1、警告和記過處分,公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民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決定,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2、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由教師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
3、開除處分,公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民辦學校教師或者未納入人事編制管理的教師由所在學校決定並解除其聘任合同,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4、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申報人才計劃等方面資格的其他處理,按照管理許可權,由教師所在學校或主管部門視其情節輕重作出決定。
5、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申報人才計劃等方面的資格。
6、教師受到處分的,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教師受處分期間暫緩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7、教師被依法判處刑罰的,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教師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喪失教師資格。
『肆』 教育部公開8起教師違規典型案例,都反映了哪些社會問題
『伍』 教育部公開8起違反教師行為准則案例,具體案例是什麼樣的
教育部公開了8起違反教師行為准則的典型案例,在微博上引起熱議,群眾拍手叫好,我們來看看這幾個案例:
第四個: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永寧中學教師吳某存在教學方式有問題,該教師在上網課時,要求學生用自己的名字登錄並要簽到,而一名學生的網民叫“肖戰糊了”,該教師進行了不當的批評教育方式,有失身份,造成不良影響。
第五個:黃山市歙縣的聰明屋少兒服務中心教師潘某,在調節班級氣氛時,將正在追逐的幼兒直接拎起來又落下去,導致幼兒左右大拇指受到挫傷。
第六個:南京郵電大學的教師張某讓學生去做學生該做的科研教學以外的事情,以畢業來威脅。
第七個:河南大學文學院的教師侯某對女學生進行性騷擾,約學生到辦公室說的是討論問題,實則實施性騷擾行為。
第八:太原師范學院教育學院的教師王某、武某,長期存在不正當關系,違反了倫理道德,有失師德。
『陸』 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的處理辦法中處分包括哪些
以下是教育部網站找到的,如有幫助記得採納,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小學教師是指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
前款所稱中小學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期限為24個月。
第四條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
(三)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產生明顯負面影響的;
(四)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
(五)體罰學生的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
(六)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的;
(七)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
(八)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的;
(九)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
(十)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應當給予相應處分的。
第五條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第四條列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對於擬給予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以上的處分,教師要求聽證的,擬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第六條給予教師處分,應當堅持公正、公平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應當與其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相適應;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七條給予教師處分按照以下許可權決定:
(一)警告和記過處分,公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民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決定,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二)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處分,由教師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
(三)開除處分,公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民辦學校教師或者未納入人事編制管理的教師由所在學校決定並解除其聘任合同,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第八條處分決定應當書面通知教師本人並載明認定的事實、理由、依據、期限及救濟途徑等內容。
第九條教師有第四條列舉行為受到處分的,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教師受處分期間暫緩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教師受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處分期間不能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教師受撤銷專業技術職務處分期間不能重新申報專業技術職務。
第十條教師不服處分決定的,可以向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向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的上一級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一條學校及主管教育部門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者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上一級行政部門應當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第十二條教師被依法判處刑罰的,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以上處分。教師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喪失教師資格。
第十三條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並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柒』 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分具體有哪些
職業道德,就是同人們的職業活動緊密聯系的符合職業特點所要求的 道德准則、道德情操與 道德品質的總和,它既是對本職人員在職業活動中的行為標准和要求,同時又是職業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與義務。
職業道德是指 人們在職業生活中應遵循的基本道德,即一般社會道德在職業生活中的具體體現。
是職業品德、職業紀律、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責任等的總稱, 它通過公約對職業生活中的某些方面加以規范。
職業道德既是本行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的 行為規范,又是行業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和義務。
良好的職業道德是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具備的基本品質,這兩點是企業對員工最基本的規范和要求,同時也是每個員工 擔負起自己的工作責任必備的素質。
職業習慣是一個職場人士根據工作需要,為了很好的完成工作任務主動或被動的在工作過程中養成的工作習慣,也是保證工作任務和工作質量必須具備的 品質。
『捌』 教師從重處分有哪些
法律分析: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應從重處理:
1、教師將正常教學時間內應教授的教學內容留到有償補課活動中進行,並以此吸引、強迫學生參加其組織的有償補課的;
2、教師因學生不參加其組織或介紹的有償補課而不公正對待學生的;
3、教師組織有償補課發生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
法律依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 對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實行「一票否決」。高校教師出現違反師德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或處分。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其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擔任研究生導師的,還應採取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以上取消相關資格處理的執行期限不得少於24個月。情節較重應當給予處分的,還應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應當依據《教師資格條例》報請主管教育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條 對師德失范行為的處理,應堅持公平公正、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適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玖』 高校師德師風十項准則內容
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
輕輕家教佛山升學
2018年11月20日
近日,教育部印發《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文件,明確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規范,劃定基本底線。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准則有哪些?深化師德師風建設,這些地方和高校有啥實招?隨教育小微一起看↓↓↓
「明確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規范
十項准則要遵守
↓↓↓
」
「深化師德師風建設
這些地方和高校有實招
↓↓↓
」
01
黑龍江省:出台研究生
導師「十不準」原則
黑龍江省學位委員會和省教育廳近日聯合出台《黑龍江省關於加強新時代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研究生導師「十不準」原則。
「十不準」原則分別是——
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發表不當言論行為(包括微博、微信、網路等);
違反研究生招生政策,謀取個人私利;
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男女關系;
違規收受現金、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
不當佔有研究生應得津貼;
不按時審閱學術學位論文和反饋意見並產生不良影響;
在論文評審、答辯等人才培養環節,違規收取費用;在學位論文抽檢方面出現「存在問題」論文;
在培養環節的鑒定、評審意見不認真、不嚴肅,違規讓他人代簽並產生不良影響;
強迫研究生處理個人或家庭事務並產生不良影響;
不積極、主動、認真指導學生,沒有盡到導師應盡的職責,受到學生投訴並得到核實。
對出現以上不認真履行導師職責導致所指導的研究生發生學術不端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採取通報、約談、減招、限招、停招、取消導師資格等處理措施,對存在師德師風問題的導師,實行一票否決。
02
北京大學:編制《北京大學教師手冊》,讓每位教師「讀得全面,學得透徹」
北京大學率先在全國高校中成立黨委教師工作部,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和師德師風建設。
先後出台《教師行為規范》《教師違規違紀調查處理辦法》《師德教育實施辦法》《師德「一票否決」實施細則》等系列規章制度,對教師的基本行為准則、職業操守、師德教育、師德考核作出具體規范要求。
通過編制《北京大學教師手冊》,匯集和說明教師職業活動的制度規則,幫助教師掌握在教學、科研及社會服務中遵循的教師行為規范、師德師風等要求,切實做到每位教師對學校《教師手冊》「讀得全面,學得透徹,用得精準」。
建立了教師職業道德和紀律委員會及其調查處理機制。用制度和規范引導教師教育教學行為,依照制度文件對教師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警示和懲處,嚴格執行師德「一票否決」。
03
中國人民大學:把師德考評
作為首要標准貫穿始終
中國人民大學出台《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試行)》和《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實施辦法(試行)》等制度規范,詳細規定了師德師風建設的原則、主體、程序、負面清單以及處理方式,列舉了教師禁行行為和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的情形。
建立師德考核評估機制,設立師德師風評估環節,把師德考評作為首要標准貫穿始終,對有違師德的行為零容忍。
04
廈門大學:建立師德檔案制度
廈門大學修訂《關於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實施辦法》,制定《教師思想政治與師德師風考評實施細則(暫行)》等制度文件,健全師德建設和考評制度。
規范教師職業行為,建立師德檔案制度,將師德考核結果及因違反師德行為而受到處分的結果存入個人檔案。
突出研究生導師師德標准,制定《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和確認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確認工作實施細則》等文件,在導師資格遴選、招生資格審核、導師組建設等工作中,對導師師德師風、履行崗位職責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
05
重慶大學:構建多方參與的
師德監督體系
重慶大學突出對新入職教師的思想政治狀況審查。在教學督導、人才引進、崗位聘任、職稱評審等環節建立考核協同聯動機制,分析制定師德考核標准。
把思想政治表現和課堂教學質量作為教師考核的首要標准,將考核結果存入教師檔案。開展師德典型選樹和表彰活動,將師德表現作為評獎評優的首要條件。
健全信訪申訴、校長信箱、法律事務受理機制,及時掌握師德信息動態。
加大督查督辦力度,構建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多方參與的師德監督體系。
06
南京農業大學:對師德問題
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
南京農業大學成立校師德建設與監督委員會、教師思想政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學校師德建設總體規劃,打造校、院、系三級聯動的工作格局。
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文件,對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提出具體要求。
在「長江學者」等各級各類人才申報工作中,開展師德考察,通過檔案審核、個別談話、二級黨組織鑒定等方式,全面了解候選人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情況。
設立師德師風投訴舉報平台,開通電子郵箱、微信舉報平台和線下投訴信箱,及時掌握師德信息動態,對師德問題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
「實行師德失范「一票否決」
違反師德行為將這樣處理
↓↓↓
」
《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提出,對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實行「一票否決」。高校教師出現違反師德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或處分。
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其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擔任研究生導師的,還應採取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以上取消相關資格處理的執行期限不得少於24個月。
情節較重應當給予處分的,還應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應當依據《教師資格條例》報請主管教育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更多資訊請關注輕輕家教佛山升學
聲明:圖文來自於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拾』 屬於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的是
法律分析:對師德失范行為的處理,應堅持公平公正、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適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法律依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 對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實行「一票否決」。高校教師出現違反師德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或處分。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其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擔任研究生導師的,還應採取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以上取消相關資格處理的執行期限不得少於24個月。情節較重應當給予處分的,還應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應當依據《教師資格條例》報請主管教育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條 對師德失范行為的處理,應堅持公平公正、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適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