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村公益事業是什麼
法律分析:指在農村稅費改革這項系統工程中,取消了鄉統籌和改革村提留後,原來由鄉統籌和村提留中開支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道路修建、植樹造林、農業綜合開發有關的圭地治理項目和村民認為需要興辦的集體生產生活等其他公益事業項目」所需資金,不再固定向農民收取,採取「一事一議」的籌集的方法。是農村稅費改革的配套措施,目的是減輕農民負擔,鞏固農村稅費改革的成果,促進農村公益事業建設的同時,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實現科學發展新農村建設的宏偉目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居民選舉。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基層政權的相互關系由法律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並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B. 什麼是農村公益事業
指在農村稅費改革這項系統工程中,取消了鄉統籌和改革村提留後,原來由鄉統籌和村提留中開支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道路修建、植樹造林、農業綜合開發有關的圭地治理項目和村民認為需要興辦的集體生產生活等其他公益事業項目」所需資金,不再固定向農民收取,採取「一事一議」的籌集的方法。是農村稅費改革的配套措施,目的是減輕農民負擔,鞏固農村稅費改革的成果,促進農村公益事業建設的同時,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實現科學發展新農村建設的宏偉目標。
含義:就是辦一件事議一次(事是農村公益事,議是村民自已來議),籌一次錢,投一次工。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統領,以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鄉村振興活動總體要求,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統籌城鄉發展為方針,以推進農村發展綜合改革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目標,充分發揮基層民主,逐步建立農民自願出資籌勞為主體、以政府獎補資金為引導、社會捐資為補充的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新機制,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規劃先行,有序推進。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是一項長期工作,要科學合理確定項目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提高項目建設的前瞻性、計劃性和協調性,處理好當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等關系,推動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全面、均衡、有序開展。
2.先議後籌,先籌後補。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確定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所有項目必須經農民民主程序議定後,方可在農民負擔規定的標准內籌資籌勞,農民籌資籌勞到位後給予相應的財政獎補。
3.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要以不增加農民負擔、不產生新的債務、不搞半拉子工程為前提,重點支持農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強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建設的規模及標准要與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應。
4.公開公示,陽光操作。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建設全過程要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民主議事、籌資籌勞、招標議標等全過程實行公示制,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確保項目建設質量。
二、主要內容和時間步驟
(一)主要內容
1.獎補對象、范圍和標准
(1)、獎補對象:在自然村(自然村、村民小組受益群體)范圍內。按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政策和程序建成的公益事業項目為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的對象。財政獎補資金要用於原議事范圍內的公共事業建設,任何部門和個人不能平調。
(2)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范圍:只限於本村(自然村、村民小組)以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為基礎,目前支農資金沒有覆蓋的村水渠(灌溉區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橋涵、機電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設施,以及村內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戶外村內植樹造林、自來水公共設施、文化基礎公共設施以及衛生基礎公共設施等公益事業。
財政獎補要與現有支農項目政策相銜接,以防止重復補助和遺漏,超過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籌資籌勞限額標准和農民意願及承受能力,以及採取借款和按戶、車、地、牲畜、攤派數籌資籌勞完成的公益事業建設項目一律不予獎補。
(3)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的標准:財政獎補按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政策規定,在農民人均籌資15元,籌勞7 個工作日(每個工作日按20元標准折算)的限額內,財政按總額(不超過155元)的50%給予獎補(77.5元),財政獎補資金由中央、自治區和縣財政構成,負擔的比例分別為40%、35%、25%。
為了減輕農民負擔,用村集體積累和村辦企業自有資金代替農民籌資開展的公益事業建設,也列入財政獎補對象,其補助標准與農民自籌相同。
(二)時間及步驟
今年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從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後年度的項目時間和步驟,另作規定。
第一步:提出申請,由計劃開展籌資籌勞的村提出建設申請。
第二步:資金籌集、工程實施,經批復後,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籌資籌勞。
第三步:工程驗收、結算、資料歸檔。
C. 農村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包括哪些內容具體應該如何操作
公共服務設施(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是由公共、服務和設施三個詞語或者是公共服務與設施兩個詞語構成的合成詞,是這些詞語含義的整合。公共服務是21世紀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加強城鄉公共設施建設,發展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為社會公眾參與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活動等提供保障。公共服務以合作為基礎,強調政府的服務性,強調公民的權利。
加快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增加公共財政投入、拓寬資金來源渠道、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實現農村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全覆蓋、質量全達標、標准全落實、保障應擔盡擔,非基本公共服務付費可享有、價格可承受、質量有保障、安全。
D. 農村公益活動有哪些
村的公共事業和公益事業一般是指涉及村民的公有公用和公共利益的事業。它的內容主要包括:
①公共設施的建設。如村(鎮)規劃和建設,農村道路的規劃、修建和維護,公共水利設施的建設和維修,各種文化設施的建設等。
②社會優撫工作。如開展擁軍擁屬活動,優待軍烈屬。
③救災救濟和扶貧工作。
④農村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險工作。
⑤實行義務教育和掃盲教育。如辦好村小學、托兒所、幼兒園和掃盲夜校等。
⑥搞好公共衛生,整頓村容村貌,建立合作醫療制度,實行計劃生育。
⑦保護生態環境,保護資源。
⑧開展各種健康有益的文化娛樂活動。農村公共事業和公益事業與村民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做好這些工作對於促進農村社會穩定、經濟繁榮、全面發展具有十重要的意義。
E. 公益事業有哪些啊
公益事業的類型:
1、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2、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3、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4、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公益事業的價值:
在實施追求社會價值和商業價值並重的創業活動時,兼顧社會性和企業性,將實現社會價值和企業化運營結合在一起,在兒童保育、殘障人士就業、社區發展等領域積極開展社會創新。公益創業不僅涵蓋了非營利性機構的創業活動和營利性機構踐行社會責任的活動,還成為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的矯正力量。
F. 公益事業有哪些呢
公益事業是指非營利的下列事項:
一、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的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三、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四、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和福利事業。
公益事業即直接或間接地為經濟活動、社會活動和居民生活服務的部門、企業及其設施。主要包括自來水生產供應系統、公共交通系統、電氣熱供應系統、衛生保健系統、文化教育系統、體育娛樂系統、郵電通訊系統、園林綠化系統等。
公益活動
公益活動是指一定的組織或個人向社會捐贈財物,時間,精力和知識等活動。公益活動的內容包括社區服務,環境保護,知識傳播,公共福利,幫助他人,社會援助,社會治安,緊急援助,青年服務,慈善,社團活動,專業服務,文化藝術活動,國際合作,等等。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益事業
G. 新農村建設有哪些項目
法律分析:1、建設村鎮、改善環境:包括住房改造、垃圾處理、安全用水、道路整治、村屯綠化等內容。從根源上杜絕農村臟亂差的景象,有些地方由於村中破舊房屋及空置房屋較多,直接就另起爐灶,幾個村子合並新建一個現代化的小區;有些村落則進行從容村貌治理,道路環境,汪塘、溝渠乃至廁所進行治理,從外觀上統一改變人們對農村固有的臟亂差印象。
2、擴大公益、促進和諧:辦好義務教育,讓適齡兒童入學享受到基本的教育;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使農民享受基本的公共衛生服務;要加強農村養老和貧困戶的社會保障;要統籌城鄉就業,為農民進城提供方便。
3、培育農民、提高素質:要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倡導健康文明的社會風尚;要發展農村文化設施,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強村級自治組織建設,引導農民主動有序參與鄉村建設事業。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 第一章 重大意義
鄉村是具有自然、社會、經濟特徵的地域綜合體,兼具生產、生活、生態、文化等多重功能,與城鎮互促互進、共生共存,共同構成人類活動的主要空間。鄉村興則國家興,鄉村衰則國家衰。我國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在鄉村最為突出,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特徵很大程度上表現於鄉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在農村,最大的潛力和後勁也在農村。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H. 甘肅省村內公益事業建設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尊敬的網路用戶你好!
項目范圍
財政獎補的項目范圍僅限於以村民籌資籌勞為基礎、村民直接受益的集體生活生產公益事業項目,主要包括村內道路修建(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點),村內水渠(灌溉區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橋涵、機電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人畜飲水等小型水利設施,戶外村內環衛設施、植樹造林(村內綠化)、村容村貌整治等村級公益事業建設。
I. 村級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有哪些
自來水、垃圾站、沼氣池、太陽能、風能、圖書室、醫務室、文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