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按國家勞動法規定,請事假一天需要扣多少工資
請事假。按規定,事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21.75為勞動法規定的月計薪天數。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病假。按規定,病假一天扣工資數額月薪÷21.7540%,其中40%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於40%,且部分公司設有一定天數的帶薪病假。
法律分析
所謂事假,即員工因為自己的事向單位請的休假。由於事假並非公事,而且也不是國家規定的帶福利性質的假期,所以事假通常是無薪的。
在計算事假該扣多少工資這個問題上,焦點在於日工資標准如何確定。一旦確定了日工資標准,只需要將日工資乘以事假天數即可得到扣除金額。對於日工資標准,現在的單位存在兩種做法:
(一)按照事假當月計薪日計算日工資。即將當月工資除以當月計薪日,得出日工資金額。這樣做的缺點是,每月的計薪日不一致,當工作日少的月份請事假扣除的工資會比工作日多的月份多,而在工作日多的月份請事假就相對劃算;
(二)按照全年月平均計薪日計算日工資。全年一共52周,有104天休息不計薪,拿365天減去休息的天數,得出261個計薪日,分到12個月,就是21.75天(注意,全年有11個國定假日不工作,卻計薪。因此月平均工作日是20.83天)。這樣做的缺點是,當員工在7、8月這樣工作日較多的月份請很多事假,你會發現他的工資是不夠扣的,而在2、10月這樣國定假較多的月份請全月事假,即使排除國定假薪水,他不用上班也會有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㈡ 事業單位工作有病假扣工資嗎
事業單位請事假扣工資的規定:如果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如果單位按照規定扣工資的,則職工仍然可以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㈢ 法律規定事假怎麼扣工資
【法律分析】
1、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15天(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
2、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過15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七十計發。
3、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五十計發4、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超過天數停發本人全部工資。
5、工作人員凡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按曠工論處。
【法律依據】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九條 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一)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二)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二十天的。
㈣ 事業編請假扣工資嗎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請假是否扣工資要分情況:1、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15天的(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原工資照發。2、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過15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3、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0%計發。4、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超過天數停發本人全部工資。5、工作人員凡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按曠工論處。曠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曠工天數的基本工資;曠工7天以上的停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
法律依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九條 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一)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二)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20天的。
㈤ 事業單位事假怎麼扣工資
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二十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十五天的,原工資照發。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二十天或一次性事假超過十五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七十計發。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三十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五十計發,工作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六十天的,超過天數停發本人全部工資。工作人員凡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按曠工論處。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 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二十天的。
扣工資違法嗎
除法定允許代扣工資的情況外,用人單位一律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屬於違法行為。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代繳個人所得稅、社保、法院裁定的費用以及法律要求的其它支出等,除了這些理由外,單位不能盲目扣勞動者工資。
㈥ 事業單位請事假最長可以請多久
事業單位一年請假不得超過20天。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人員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計算辦法是: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全年計薪天數(261天)。
機關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其中,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不含根據住房、用車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員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
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1、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2、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20天的。
機關、事業單位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又不按本辦法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工作人員加付賠償金。
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責令支付;屬於其他事業單位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由同級人事行政部門或工作人員本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㈦ 事業單位事假扣工資嗎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請事假扣工資。事業單位職工請事假是否扣工資,如何扣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由各省市規定,但各省市規定不同。一般都有一定時間免扣期,一定時間基本工資扣除期,之後才是全額扣除期。具體扣除辦法,按各地規定執行,具體扣發建議咨詢當地人社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㈧ 事假怎麼扣工資
【法律分析】
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未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過15天的,原工資照發;工作人員請事假全年累計超過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過15天的,其超過天數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㈨ 事業單位請假扣工資嗎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職工請事假是否扣工資,如何扣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由各省市規定,但各省市規定不同。一般都有一定時間免扣期,一定時間基本工資扣除期,之後才是全額扣除期。以浙江為例:當年事假累計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發本人日基本工資的50%(日基本工資=月基本工資÷21天,下同);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以上的,從第31天起停發本人基本工資。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事廳《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假工資待遇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事假期間的工資按下列規定扣發;當年事假累計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發本人日基本工資的50%(日基本工資=月基本工資÷21天,下同);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以上的,從第31天起停發本人基本工資。事假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周休息日和節假日不予扣發。
第二條 機關各類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分別由以下幾部分組成:1、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的人員,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項之和;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三項之和。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二項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