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地稅和國稅的稅款應該記入那些科目
一、國稅即是增值稅屬於價外稅,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二、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地稅徵收的稅種,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
會計分錄:
(1)先計提的賬務處理: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貸:銀行存款
(3)印花稅繳納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1)行政事業單位稅金放哪個科目擴展閱讀:
企業應當設管「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其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稅費,企業應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期末,應將「稅金及附加」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稅金及附加」科目無余額。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生應付未付稅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金額。
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者清算的問題。因此,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於購買印花稅票時,直接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Ⅱ 行政事業單位的應交增值稅業務在什麼總賬科目中核算
應交增值稅中核算
拓展資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借方核算的科目有:進項稅額、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等項目。貸方核算的科目有: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項目。
月底用貸方核算的科目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項目合計,減去借方核算的科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等項目合計。如果有貸方余額,則將該余額轉入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如果有借方余額,將這個余額與本期的「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作比較,沒有已交稅金發生額,不需要結轉。有已交稅金發生額,將借方余額與已交稅金發生額比較,按較小額結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怎麼計算: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當月銷項稅額-當月進項稅額-上月留抵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加計扣除。
未交增值稅是「應交稅費」的二級明細科目,該科目專門用來核算未繳或多繳增值稅的,平時無發生額,月末結賬時,當""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為貸方余額時,為應繳增值稅,應將其貸方余額轉入該科目的貸方,反映企業未繳的增值稅;當""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為多交增值稅時,應將其多繳的增值稅轉入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多繳的增值稅。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當月銷項大於進項,月末結轉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次月申報後繳納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等。
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是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Ⅲ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使用的會計科目有哪些
有資產類科目、負債類科目、凈資產類科目、收入類科目、支出類科目
一、資產類科目
第一,往來款項中,行政單位會計只有一個「暫付款」科目,而事業單位會計則有「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和「其他應收款」四個科目。
這是因為行政單位往來業務內容比較單一,包括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所屬單位或本單位職工發生的臨時性待結算款項,在會計核算中簡化為暫付款項的核算,而事業單位的往來款項科目同企業會計一樣。
第二,行政單位的存貨僅有「庫存材料」一項,而事業單位有「材料」和「產成品」兩個科目。
二、負債類科目
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負債類科目不同之處在於,行政單位「暫存款」科目對應事業單位「借入款項」、「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
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生的待結算款項都納入「暫存款」科目核算,包括臨時暫存(存入的押金、保證金等)和應付未付款項、不明性質的資金以及收到外單位委託辦事的資金等,而且對於暫存款,應及時清理結賬,不得長期掛賬。
而事業單位「借入款項」是指事業單位向財政部門、上級單位、金融機構借款和向其他單位借入有償使用的各種款項;事業單位通過市場交易形成的負債用「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科目核算。
三、凈資產類科目
凈資產是指資產減去負債後的差額。行政單位凈資產類科目包括「固定基金」和「結余」兩個會計科目。
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單位固定資產所用的資金,固定基金的數額與固定資產的數額始終是相等的。結余是行政單位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余額,正常經費結余和專項資金結余應分別核算。
而事業單位凈資產除固定資產的凈資產形態用「固定基金」表示外,還包括「事業基金」、「專用基金」、「事業結余」、「經營結余」和「結余分配」等五個會計科目。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來核算其所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用專用基金來核算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四、收入類科目
行政單位收入類科目包含「撥入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其他收入」三個會計科目,而事業單位收入范圍非常廣泛,包含「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其他收入」等多個科目。兩者之間具體的區別包括:
由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入的預算經費,行政單位計入「撥入經費」,事業單位則計入「財政補助收入」;為核算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事業單位設置「上級補助收入」科目;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需單獨報賬的專項資金,事業單位計入「撥入專款」科目;
因事業單位有市場取得的收入,因而分別設有「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科目;按規定從財政專戶核撥下來的預算外資金以及部分經財政部門核准不上繳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事業單位將其並入「事業收入」核算,而行政單位則單獨設置「預算外資金收入」科目來進行核算。
五、支出類科目
行政單位支出類科目包括「撥出經費」、「經費支出」、「結轉自籌基建」三個會計科目,而事業單位設置了「撥出經費」、「撥出專款」、「專款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成本費用」、「結轉自籌基建」等多個科目。
行政單位的「撥出經費」對應事業單位「撥出經費」、「撥出專款」兩個科目,用來核算單位按核定預算將財政或上級單位撥入經費轉播給下屬單位的預算資金或專項資金,因為只有在採用實撥資金方式時才會有這類業務
因而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這類科目基本不再使用;行政單位的「經費支出」對應事業單位「專款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等多個科目,來對單位為完成各項業務活動所發生的支出進行核算。
(3)行政事業單位稅金放哪個科目擴展閱讀: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設置的原則
會計科目的設置對會計信息的質量有決定性的影響,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的設置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會計科目的名稱與核算內容應具有統一性
為了便於會計資料在各地區、各部門以及全國范圍內匯總分析,特別是為了反映國家預算的執行情況,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科目應由財政部統一制定。
會計科目的名稱未經財政部同意不得改變和合並;其核算內容和使用方法亦不得隨意改變;如因自身業務活動需要,各地區、各部門可以增設科目,報請財政部同意;對於明細科目,可由各地區、各部門和基層單位按一定要求自行規定。
(二)會計科目要適應各單位業務活動的特點,符合預算管理的要求
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活動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不一樣,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業務活動也有各自不同,
如部分事業單位實行有償服務,有一定的業務收入,行政單位只按規定履行公務,沒有自身業務收入;有的事業單位要求進行成本核算,行政單位則不存在成本核算問題等。
會計科目的設置要充分考慮各單位業務活動的實際需要,也便於將核算結果同政府預算進行對比分析,加強預算管理。
(三)會計科目要適應單位內部管理的要求
會計科目提供的信息既要符合國家宏觀管理的要求,滿足有關各方了解單位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的需要,又要滿足單位加強內部管理的需要,為單位領導預測、決策和日常管理提供詳盡有效的會計信息。
因此,會計科目的設置既有統一性,又要因地制宜。如有些單位內部的二級單位作為一個會計主體進行核算,設置內部資金結算中心,進行成本核算,這樣就需要增設一些會計科目,增加會計科目的級次。
參考資料:中國會計網-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科目
Ⅳ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使用的會計科目都有哪些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1998]49號)、《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1997]288號)現在還在用,沒有作廢,制度裡面有各自的科目表。
《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會計科目表
編號 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
101 現金
102 銀行存款
103 有價證券
104 暫付款
105 庫存材料
106 固定資產
二、負債類
201 應繳預算款
202 應繳財政專戶款
203 暫存款
三、凈資產類
301 固定基金
303 結余
四、收人類
401 撥入經費
404 預算外資金收入
407 其他收入
事業單位通用會計科目
序號 編號 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
1 101 現金
2 102 銀行存款
3 105 應收票據
4 106 應收賬款
5 108 預付賬款
6 110 其他應收款
7 115 材料
8 116 產成品
9 117 對外投資
10 120 固定資產
11 124 無形資產
(二)負債類
12 201 借入款項
13 202 應付票據
14 203 應付賬款
15 204 預收賬款
16 207 其他應付款
17 208 應繳預算款
18 209 應繳財政專戶款
19 210 應交稅金
(三)凈資產類
301 事業基金
302 固定基金
303 專用基金
306 事業結余
307 經營結余
308 結余分配
(四)收入類
401 財政補助收入
403 上級補助收入
404 撥入專款
405 事業收入
409 經營收入
412 附屬單位繳款
413 其他收入
(五)支出類
501 撥出經費
502 撥出專款
503 專款支出
504 事業支出
505 經營支出
509 成本費用
512 銷售稅金
516 上繳上級支出
517 對附屬單位補助
520 結轉自籌基建
Ⅳ 繳納稅金是什麼會計科目
繳納稅金是管理費用。
公司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稅金、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咨詢費、訴訟費、開辦費攤銷、上繳上級管理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會費、財務報告審計費、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原稅法(2008年1月1日廢止)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直接有關的業務招待費,納稅人能提供真實有效憑證或資料,在下列限度內准予作為費用列支,超過標準的部分;
不得在稅前扣除: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得超過銷售(營業)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該部分銷貨凈額的3‰。
現稅法規定:該實施條例中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5)行政事業單位稅金放哪個科目擴展閱讀:
核算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以及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咨詢費、研究費用等其他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
期末,應將「管理費用」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管理費用在會計核算上是作為期間費用核算的,企業發生的管理費用,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並在"管理費用"科目中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賬核算。期末"管理費用"科目的余額結轉"本年利潤"科目後無余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管理費用
Ⅵ 交的稅金應記入什麼科目
1、上交印花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記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稅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2、所得稅(1)提取時借:所得稅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3、增值稅(1)購進貨物借:原材料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銷售貨物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主營業務收入
(3)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4、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1)提取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營業稅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2)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營業稅
借:應交稅金--城建稅
借: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5、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1)付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所得稅貸:現金(2)上交時借:其他應付款--個人所得稅
Ⅶ 事業單位交的稅是記在什麼科目里
營業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一、企業繳納的營業稅
通過「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科目進行核算。
二、企業按其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
計算應繳納的營業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金融保險企業、旅遊飲食服
務企業、郵電通信企業、民用航空企業、農業企業)、「經
營稅金及附加」(房地產開發企業)、「營運稅金及附加」(交通運輸企業)、「運輸稅金及附加」(鐵路運輸企業)、「工程
結算稅金及附加」(施工企業)、「營業成本」(外經企業)
等
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上繳營業稅時
,
借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等科目。
三、金融企業接受其他企業委託發放貸款
收到委託貸款利息,貸記「銀行存款」或有關企業存款等科目,貸記「
應付帳款——應付委託貸款利息」科目;計算代扣的營業稅,借記「應付帳款——應會委託貸款利息」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代繳營業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財政性存款」等科目。建築安裝業務實行轉包或分包形式的,
收總承包人代
扣代繳營業稅,總承包人收到承包款項,應根據應會給分包
單位或分包人的承包款計算代扣營業稅,借記「應付帳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代繳營業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企業銷售不動產
按銷售額計算的營業稅記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
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房屋不動產所繳納營業稅的核算,按本規定第二條進行會計處理)。繳納營業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貸記「
銀行存款」科目。
五、企業銷售無形資產
按銷售額計算的營業稅記入其他業務支出等支出等科目。借記「其他業務支出」、「其他
營業支出」(金融保險企業)、「營業成本」(外經企業)
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繳納營業稅時,借
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