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機關事業單位33年工齡按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多少開
退休養老金公式:社平工資*20%+個人帳戶*1/120之和,顯然跟社平和個人交納金額有直接關系。
❷ 30年工齡,退休後按多少比例拿工資
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根據不同工齡按以下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88%的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2%的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75%的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60%的比例計發;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40%的比例計發。
按照國際經驗,養老金替代率大於70%,即可維持退休前現有的生活水平;如果達到60%~70%,即可維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於50%,則生活水平較退休前會有大幅下降。
養老金替代率的具體數值,通常是以「某年度新退休人員的平均養老金」除以「同一年度在職職工的平均工資收入」來獲得。如:2002年某一城市新退休人員領取的平均養老金為650元/月,而同年該城市在職職工的平均工資收入為1100元/月,則:2002年該市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替代率為(650÷1100)×100% = 59.09% 。
一般要交滿15年,到退休的時候才能終生享受養老金,所以想拿養老金的人請務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開始交。
如果到退休年齡交養老保險不滿15年,那等到退休的時候國家會把你個人帳戶上存的8%的養老金全部退給你。那單位給交的21%到哪裡去了?國家把單位為你交的21%的錢全部劃到國家的養老統籌基金里了。
國家規定,退錢的時候只退給個人自己扣交的錢,單位為他交的錢全部都為國家做貢獻。
❸ 事業單位30年工齡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廣東省為例: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方案中明確,「視同繳費指數」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崗位)和工作年限等確定,由省統一制定視同繳費指數表,而視同繳費指數具體計算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另行印發。
❹ 事業單位滿33年工齡,退休後按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多少
事業單位滿33年的工齡,退休後按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多少,這個根據那個有關規定,如果你的33年工齡的話,退休後按基本工資的70%,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所以說要看這個,怎麼計算一下現在這個規定和以前的規定是不一樣
❺ 2015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工齡30.5退休後工資按什麼標准漲幅
機關事業單位,還有企業這些退休人員,只要工齡在30年以上,工資標准就按30年的工令去算,30.5,那麼就按照31年的標准去漲幅,因為國家有規定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30年是一個界限,夠30年的工令,它的漲幅標準是一樣的
❻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30年以上工齡基本工資是多少
無法計算當事人退休可拿多少基本養老金。
勞動者退休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涉及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諸多因素,僅僅知道工齡,很多具體數據不確定,是無法計算當事人退休可以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的。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❼ 事業單位工齡工資每一年加多少
1、這次調整工齡津貼標準的范圍是實行結構工資制度的機關、事業單位。2、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其工齡津貼標准由現行的每工作一年0.5元調整為1元。工齡津貼按本人實際工齡計發。3、已達到國家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屬於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批准繼續工作的,可以按實際工齡計發工齡津貼;其餘均按本人達到國家規定離退休年齡時的工齡計發工齡津貼。4、相應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離休、退休人員的待遇,具體辦法是:對參加了1985年工資制度改革的,按本人離退休前的實際工齡和調整後的標准計算原工齡津貼數額,納入離退休費基數。對未參加1985年工資制度改革的,按本人離退休前的實際工齡和每工作一年1元的標准增加離退休費基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與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新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工作年限時,勞動者請求把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屬於「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
(一)勞動者仍在原工作場所、工作崗位工作,勞動合同主體由原用人單位變更為新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以組織委派或任命形式對勞動者進行工作調動;(三)因用人單位合並、分立等原因導致勞動者工作調動;(四)用人單位及其關聯企業與勞動者輪流訂立勞動合同;(五)其他合理情形。
❽ 事業單位工齡工資
法律分析: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50元整。
2、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整。
3、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三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50元整。
4、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四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80元整。
5、以此類推,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30元整。累計十年封頂。
6、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5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並重新計算工齡(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7、員工辭職後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8、試用期間不計算工齡。
法律依據:《公務員法》第八十條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❾ 事業單位工齡工資如何計算
工齡計算方法:
1、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演算法,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
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企業執行工齡工資的政策各不相同。少數企業覺得工齡工資所佔比例小、意義不大,乾脆不設置這項政策;多數企業的工齡工資政策呈「線型」,即確定X元/年的標准,員工實際所得工齡工資為工作年限×分配標准;有的企業還規定了工齡工資的起拿年限,即工作滿幾年起計發。
「線型」工齡工資政策計算簡單,統計方便。但也存在一些弊端:
一 沒有劃分社會工齡和企業工齡
以前的企業多是國營性質,人才流動率低。即使流動,也多在國企之間,因此劃分社會工齡和企業工齡意義不大。企業的投資主體多元化,人才流動頻率也高了起來,而工齡工資的分配應以企業工齡為主,企業工齡參照社會工齡的分配方式不盡合理。
二 沒有根據員工的勞動貢獻進行分配
員工到新的企業工作,其貢獻由零開始。隨著對企業情況的不斷熟悉和各項業務的逐漸精通,貢獻不斷增大,並在一定時候達到巔峰。
員工在一個企業工作較長時間後,其創造力、能動性等會有所削弱,加之個人工資的總額不斷提高,員工對企業的邊際貢獻相對逐漸減少。因而,企業按同一標准分配工齡工資不盡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