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定喪假幾天
一至三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法律明確賦予了勞動者帶薪休喪假的權利。
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婚喪假作出具體規定。員工休喪假的具體操作可參考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之法律規定:
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1)事業單位喪假多少天擴展閱讀
喪假直系親屬包括:
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過世,也列入可享受喪假的范圍。對於超出這一范圍的親屬,企業有自行解釋權。
由於我國歷史形成的風俗,祖輩的喪禮,孫輩一般也在必須列席的范圍內,因此在實際操作中,不少單位也將祖輩去世列入職工可享受的喪假范圍,具體由各企業自主認定。
⑵ 事業單位有喪葬假嗎多少天
法律的一般規定是:
如對象是直系親屬(父母 配偶 子女),喪家為3天;如是岳父母或公婆,喪家為1-3天。同時,去外地料理喪事可給路程假,交通費職工自理,具體需根據當地及單位情況而定。
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父母去世享受多少天假期
國家對於直系親屬去世喪假是三天,外地辦理喪事的,在路上的時間不計入喪假期限。
⑷ 事業單位人員喪假多少天
國家規定1-3天,各單位酌情給假。機關事業單位一般都是三天,具體問一下你們單位人事
⑸ 事業單位職工喪假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三、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自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⑹ 國家規定帶薪「喪假」有幾天請能夠確認的進來答!
中新網8月29日電 本月起,上海市寶山區開始實行強制帶薪休假制度,近3000名公務員不僅可以享受到帶薪休假,休假者還可獲得一定數額的年休假補貼。
據上海青年報報道,在上海,為激發公務員的工作熱情,保障公務員年休假制度的貫徹,不僅寶山區,浦東新區早在2002年就對公務員帶薪休假作出硬性規定:機關部門幹部輪休率必須達到90%以上,並將其作為公共目標考核內容;靜安區還為休假者安排了一定的休假參考路線。其他目前沒有實行強制帶薪休假制度的區縣也表示,打算明年實施這一制度。
——帶薪休假成了空文
根據有關規定,上海公務員年假分為三個檔次:凡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滿15年不滿25年的,每年休假15天;工作年限滿2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假期里包括雙休日和各級組織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外出旅遊和休假(不含國家法定節日)。另外,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積累使用,原則上採取一次休完的辦法。
雖然有規定可以休假,但實際的休假情況則是不能令人滿意的。一位已工作近10年的公務員說,理論上他是可以休假的,但工作這么多年來基本沒休過假,一是因為沒時間,二是因為一旦休假,自己的工作就沒人做了,三是因為大家都不休息,連領導都沒休息過,不好意思提出休假。
一位剛工作2年的公務員直言不諱地表示,帶薪休假能否順利執行,關鍵在於領導是否重視,如果安排得好,正常的休假完全是可以做到的。
——寶山推行強制休假制度
為了貫徹實行公務員帶薪休假計劃,提高讓大家切實享受到帶薪休假,寶山區規定:享受年休假制度的公務員休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並給予一定數額的年休假補貼;年度考核不稱職不能享受年休假制度的,不能享受當年的休假補貼;當年內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病、事假累計相加超過50天和上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的均不可享受當年休假。
為不影響工作,寶山區又規定,一般公務員只要於上半年或下半年提出休假申請,由單位做好上下半年的休假計劃就可以了。
——調查顯示:公務員身體狀況不良
上海市公共行政與人力資源研究所所長沈榮華指出,鼓勵帶薪休假是一種趨勢,也是一件好事。在國外,帶薪休假制度早就開始執行,並且一直執行得很好,休息是為了更好地工作,同時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沈所長說,他們有一份對公務員身體現狀的調查,調查結果發現,目前公務員的身體狀況大多不是很好,不是有這樣的問題,就是有那樣的毛病。所以他認為,休假制度的推行對於調節工作壓力,改善身體狀況都是有幫助的。
⑺ 事業單位職工喪葬假是幾天
國企職工喪假3——5天,另給予路程假。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的工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一些省市,對職工喪假的天數和直系親屬范圍有拓展,如四川規定喪假5天,直系親屬范圍擴大到公婆和岳父母。
⑻ 事業單位喪假的規定及范圍
法律分析:《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的工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
⑼ 事業單位一般一年可請假多少天
公務員請假沒有具體的規定,需要看事件的大小,所在單位的領導的批准等。但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是有規定的。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二條《條例》第二條中所稱「連續工作」的時間和第三條、第四條中所稱「累計工作」的時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均按工作年限計算。
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後,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第三條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八條工作人員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計算辦法是:本人全年工資收入除以全年計薪天數(261天)。
機關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全年工資收入,為本人全年應發的基本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之和。其中,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不含根據住房、用車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員直接發放的貨幣補貼。
第九條機關、事業單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員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一)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請事假累計已超過本人應休年休假天數,但不足20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