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個部門是公務車主管部門,如果答是機關事務管理局,我要文件依據。
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地方上的自設部門,具體哪個部門歸口管公務車,這要看地方上的設定,有些地方搞了公務車改革,可能會歸到管理局,也有些沒有搞改革,可能還就是各個單位自己管。
B. 公車的使用及管理辦法
公車的使用及管理辦法
為規范黨政機關公車使用管理,切實轉變領導幹部作風,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強黨政機關(包括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中央、省屬在懷單位)公車使用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禁公車私用。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不準外借參與社會婚喪嫁娶等紅白喜慶活動。本單位工作人員確有特殊需要動用公車的,須經單位主管車輛的領導批准並報本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備案。經批准動用的公車,一律不準遮擋號牌、躲避監督,且要嚴格實行用車繳費制度。領導幹部個人學習車輛駕駛技術,一律不準動用公車。領導幹部因工作異動,一律不準帶走原單位的公車。
二、嚴禁領導幹部擅自駕駛公車。單位公車必須安排取得汽車駕駛證照的專業技術人員駕駛。領導幹部一律不準以任何理由擅自駕駛本單位公車,一律不準利用職權影響向下屬單位或其它單位借用車輛擅自駕駛。因特殊公務確需領導幹部駕駛公車的,必須有本人通過專門機構培訓後取得的汽車駕駛證照,經所在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同意,由單位簽署意見並報市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辦公室(設市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備案。
三、嚴禁領導幹部固定使用特殊公車。經批准作為特殊用途的公車必須嚴格按批准范圍使用,嚴禁作為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的相對固定用車。非特殊用途公車的使用,也要從執行公務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出發,防止單位公車個人化。
四、嚴禁套掛軍車號牌。嚴格執行《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嚴禁黨政機關違規使用軍車號牌的通知》(湘辦〔2006〕50號)精神,黨政機關車輛一律不準套掛軍車(含武警、消防)號牌。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防止國家稅費流失,強化交通管理,維護軍隊尊嚴。
五、嚴禁私車公養、私費公報。任何單位一律不準以任何理由承擔私家車保險、維修等應由個人負責的任何費用。不準辦理公車私戶、私車公戶或異地公車注冊登記手續,杜絕公、私混淆不清的問題。一律不準用公款報銷或變相報銷領導幹部個人學習駕駛技術和駕駛證照年檢等費用。任何人駕駛公車時,違反交通和道路管理法規所受到的罰款處罰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經濟賠償損失,一律由肇事者個人負責,不準用公款報銷或變相報銷。公車的維修和保養,要嚴格按規定到指定的維修點進行,不得自行選點維修和保養。
六、嚴禁隨意違反交通和道路管理法規。領導幹部使用公車時,要特別注意形象,自覺遵守交通和道路管理法規,自覺接受監督與檢查,不得阻礙公安交警、交通、城管執法等部門依法執行公務,不得為違規司機開脫說情、拒絕處罰。並將違規車輛即時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七、嚴禁超編制、超標准配備公車。要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公務用小汽車(包括小轎車、吉普車、微型車、20座以下的旅行車)實行編制管理的規定;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公車配備使用標準的規定。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國家安全、外事等部門,因特殊公務確需配備超過上述標準的小汽車,以及接受捐贈、抵債和中央、省有關部門為其在懷單位配備的超標准小轎車,須經市廉潔自律工作辦公室審核,報省廉潔自律工作辦公室審批。凡是拖欠國家公務員、教師工資的縣(市、區),一律不準新購小汽車。
八、加大監管力度。各單位都要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司機的經常性教育管理,使其時刻保持遵守交通和道路管理法規的自覺性,確保行車安全,維護黨政機關形象;加強對車輛使用的管理,降低使用耗費,延長車輛壽命;加強對車輛經費的管理,堵塞漏洞,減少開支。公安交警、交通、城管執法等職能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黨政機關公車行駛和停放中存在的違法行為要依法查處,特別是對領導幹部違紀違法駕駛公車的行為要從嚴處罰,並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通報有關情況。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本《通知》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積極支持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典型案件,對造成不良後果、嚴重損害黨政機關形象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的黨紀、政紀責任
C. 國家規定什麼級別公務員配車
副部級以上領導幹部。
2014年7月16日,公車改革,將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幹部用車和一般公務用車;同時,將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1、將有三類人群受本次公車改革影響,包括中央和國家機關在編在崗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2、地方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省區市廳局正職的主要負責人,縣市區鄉鎮(正職)主要負責人,各地可以根據實際出發,鼓勵他們參加車改。確因工作需要,也可以採取實物保障的方式;採取實物保障的不能再領取補貼。
3、司勤人員:對於因取消公車而失去崗位的司機和後勤人員,主要採用內部安置的辦法,不能簡單推向社會。可以安排轉崗,提前退休,適當提高退休待遇。
(3)全省事業單位公車哪個部門管理擴展閱讀:
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黨政機關(包括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下同)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
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改革後,行政區域(城區或規定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要與差旅費保障范圍搞好銜接,對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地區,要做好遠距離公務出行的差旅費保障。鼓勵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和市(地、州、盟)、縣(市、區、旗)及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改。
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務用車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須嚴格規范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具體范圍由各地根據本意見研究確定。
規范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職務待遇和業務消費,對原符合車輛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逐步按規定納入改革,改革後不得再配備車輛;對保留的必要的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經營用車和事業單位業務用車實行集中管理;取消與經營和業務保障無關的車輛。
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要與年薪制、崗位津貼及國家相關財務管理制度等統籌考慮、相互銜接。
D. 公務用車改革辦公室屬於哪個部門管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務用車改革辦公室屬於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
公務用車改革組織實施
1、中國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管局、中直管理局牽頭,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等部門參加,主要負責指導、協調全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
2、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非參公事業單位、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
3、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報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
5、中國各地區各部門要健全工作機制,深入調查研究,細致統計測算,周密制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明確時限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有效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6、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盡快啟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改革任務。已先行開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地區和部門要按本意見進行規范。
(4)全省事業單位公車哪個部門管理擴展閱讀:
公務用車改革基本原則
1、創新制度、分類保障。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並適度補貼交通費用,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
2、統籌協調、政策配套。妥善處理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涉及的各種利益關系,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確保新舊制度平穩過渡、有機銜接。
3、統一部署、分步實施。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確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則制定改革實施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先行示範,地方黨政機關加快實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有序推進。
公務用車監督檢查
1、把公務用車配備和運行維護費用、交通補貼發放、車輛處置情況等納入日常和專項審計監督及政務公開范圍。黨政機關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准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
2、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3、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檢查,及時受理群眾舉報,依法依紀嚴肅查處違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和公務用車管理的行為,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 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公車改革什麼時候開始
日前,溫州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會召開,對溫州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作出部署。
據了解,為完善和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規范公務用車運行管理,溫州於今年2月份正式啟動公務用車改革工作。圍繞建設節約型、廉潔型機關要求,溫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溫州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溫州市市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在2012年車改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就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范圍、公務交通補貼標准、公務交通保障方式、規范涉改車輛處置等作出明確規定。
車改范圍:黨政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共上百家
根據《總體方案》要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涉及的機構范圍包括全市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等,共計上百家參改單位。人員范圍為在編在崗的廳局級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參公人員和行政編制工勤人員。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級機關先行示範、市以下黨政機關加快實行,非參公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有序推進。2012年以來已車改的非參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按照節支節約的要求,參照《總體方案》進行過渡。
參改車輛范圍為所有車輛,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調研、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補貼標准:分四檔從10月1日起計發
在合理確定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下,溫州將綜合考慮公務出行成本、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轄區面積、自然地理環境、公務出行次數與距離等因素,合理制定各職級工作人員公務交通補貼標准。
市級機關公務交通補貼層級劃分為廳級、處級、科級、科員及以下四檔,補貼標准分別為每人每月1690元、1040元、650元、500元,適時適度調整公務交通補貼標准,並於10月1日起計發。縣(市、區)將參照市級機關補貼標准執行。本次公務用車改革全市(含縣市區)平均節支率為10.45%。
此外,溫州合理確定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市級機關及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區級機關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為溫州城區(含鹿城、龍灣、甌海、洞頭靈昆街道)。縣(市)、洞頭區(不含靈昆街道)及縣(鎮、街道)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原則上為縣(市、區)域。補貼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F. 政府哪個部門管理管理182公交車
我認為是當地城市建設管理局是公交汽車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門!182路公交車有問題嗎?如果是有問題需要舉報!可以撥打公交汽車公司的舉報電話!每台公交車上都有標示!
G. 市公車管理中心人員屬公務員類嗎
一般情況下是屬於事業單位管轄,或者沒有編制,單純的聘用制。
H. 省部級幹部的公車管理
2011年3月7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原副書記李宏透露,近期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分別針對省部級和省部級以下單位做出規定,省部級官員提升職務後,也不能換車,「車隨人走」。
據了解,這份文件已下發到各級黨委政府,但尚未向社會公布。3月初,財政部根據此辦法出台《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辦法》,從預決算關口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
另外,各省份就此辦法正在修訂地方法規,在新辦法出台前,一律停止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和配置審批,並重新核定公務用車編制。
I. 行政事業單位對公務車管理辦法有哪些文件
一、適用范圍
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購買配備和使用一般公務越野車,必須按照《實施辦法》規定執行,從嚴控制。
二、配備數量及編制管理
(一)省部級領導幹部使用越野車按照中央有關規定辦理。
(二)市級部門原則上不配備一般公務越野車,確因工作需要,可配備1輛;區縣(自治縣)市管單位確需配備越野車的,每個單位原則上可配備1輛。其他行政事業單位原則上不配備一般公務越野車,確因工作需要的可配備1輛。
(三)一般公務越野車原則上納入一般公務用車編制管理。
三、配備標准
(一)廳(局)級行政事業單位配備一般公務越野車的,排氣量控制在3.0(含)以下、車價控制在40萬元以內。
(二)處級以下(含處級)行政事業單位配備一般公務越野車的,排氣量控制在2.5(含)以下、車價控制在30萬元以內。
(三)各級行政事業單位須配備國產越野車,確因特殊公務需要配備高於上述標準的,必須按規定報市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審批,並報市紀檢監察部門備案。
四、審批程序
(一)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需配備一般公務越野車的,須按規定納入年度需求計劃。市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根據配備標准、用車編制、經費預算等因素,嚴格按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越野車選用型目錄,制定統配計劃方案,經市財政、紀檢監察部門會審,報市政府批准後,會同政府采購與資產管理部門實施政府采購。
(二)各區縣(自治縣)可結合實際,制定本區縣(自治縣)越野車審批制度,報市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備案。
五、管理使用
行政單位配備越野車,必須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不得作為領導幹部固定用車。
J. 公交車屬於哪個部門管理
摘要 您好,城市中的公交公司根據地域不同分別由交通委員會運輸管理局管市交通管理局、市政管委、建設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