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古代女人守寡後不能改嫁,那她們是怎樣維持生計的
一般來說如果有子嗣撫養,宗族之人都會接濟這孤兒寡母。當然要是寡婦家人向朝廷請封守節牌坊,那麼寡婦就會領到朝廷給的補貼,雖然可能不會太富裕,但也可以保證生存。再不濟這些寡婦也還可以做些針線活,也能勉強度日。
簡單勞作,勉強度日而且古代女子幾乎是人人都會針線活與漿洗,這是每個女子出嫁之前必備的技能。即便寡婦沒有宗族之人倚仗,自己也沒有得到朝廷封賞了貞節牌坊,但寡婦可以做些針線活,拿出去販賣,一般也可以換些小錢。古人沒有洗衣機這樣的家電,大戶人家幾乎每天都有大量的衣服要漿洗,寡婦只要不嫌辛苦,去拿些衣物回來漿洗,也是可以掙些辛苦錢的。這兩項錢財雖然不多,但勉強維持生計還是可以的。
B. 古代選擇給丈夫守寡的女子是如何度過夜晚的
如今人們的思想越來越開明,婚姻上也講究絕對的自主權,如今人沒進入婚姻,最主要也是因為愛情,但是因為男女可以隨意離婚,所以在對待婚姻上,也沒有古人那麼重視。相比於現代女性而言,古代女性就非常的重視婚姻了,在嫁人之後就算是成為了寡婦,也不會隨意的背棄婚姻,會選擇給自己的丈夫守寡。要知道沒有丈夫的生活是非常孤獨的,那麼古代的這些寡婦,又是如何忍受漫漫長夜的呢?要知道古代女子的地位是非常低的,女人被當成是男人的附屬品,嫁人之後要對丈夫言聽計從,不管有著怎樣的身份和地位,就算是皇帝的女兒,在嫁人之後都要淪為丈夫的附屬品,過著相夫教子的生活,普通女人就更是如此了。
通過學習手藝來消耗精力,忍住寂寞,還可以打發時間賺取生活費用,這也是比較有用的一個土方法。而且對於古代的寡婦而言,這不僅是一個忍受孤寂的方法,也是一個拯救自己人生的方法,通過這一方法來養活自己,畢竟在古代社會中能夠活下去也是非常艱難的,沒有人可以依靠的情況下,也只能依靠自己。古代女子哪怕就是想要重新嫁人,想要給自己找一個依靠,社會現實也是不允許的,她們會遭到各種的懲罰或唾棄,所以會努力壓抑自己的感情,過著潔身自好的守寡生活。古代寡婦的生活是非常難的,本來就因為身份低下承受很多不公平,結果又失去了丈夫作為依靠,最後只能夠萬事靠自己,這樣的人生也稱得上是一部悲劇了。
C. 古時候女子對丈夫因遵守哪些
一、內外有別的定義和源流
1、「內」「外」有別
「內外有別」是傳統社會對兩性最重要的規范。表現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戶)門」為界的「男外女內」——男人在外面從政、打仗、服役、種地、打獵、經商等,女人在家內「主中饋(主持飯食酒漿等家務)」、務蠶織,生兒育女、孝敬公婆等。在上層階級,「外」事是指主持、參與政事軍事(也叫「公事」、「大事」),這是男性貴族官僚的特權,婦女不許涉獵,違反了就是「牝雞司晨,惟家之索」(母雞打鳴,是家國的不祥之兆)。在下層,農耕社會小農的典型勞動分工就是男耕女織(如牛郎織女的傳說)。這種對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劃分,就形成了在居處、活動、交往、行為等日常生活中的內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內」,「男女授受不親」,「內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禮教。
(2)家庭組織的內外區分正好與位置、分工的分別相反男內女外,男主女從等(見「婚姻家庭的內與外」條)。
2、婚姻,家庭的「內」與「外」
家庭是兩性關系的最重要的組織形式,婚姻是組成家庭的手段和過程。
婚姻家庭組建的原則是男為內、女為外——以「利內」為目的,就是要利於男方家庭的傳宗接代、和睦興旺。女方的親屬叫「外戚」,又說生個閨女是「外人」,就由此而來。
婚姻家庭制度習俗是男主、女從——實行男婚女嫁、從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後娶妻生子(特別是必由己出的兒子)以繼世傳宗;已婚婦女必須住在夫家,家庭親屬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輩分決定的。夫婦人數不均衡,規定上層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稱「大老婆」)還可以娶若干個妾,如周代禮制規定天子一次娶12女,諸侯9,大夫以下遞減。秦朝開始規定了後妃的等級人數,後代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的定製,但歷代帝王往往突破,佳麗三千,宮嬪多以萬計。官僚也有納妾的特權。平民限制納妾,明代規定40歲無子才可娶妾。
3、內外有別的源流和影響
有明文規定的「內外有別」始於西周。周滅商,建立了第一個血緣貴族統治的包括嫡長子繼承製、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稱「周公制禮」。權位和分配和繼承需要確定貴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為組織上的保證,劃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婦女在政治和軍事活動的參與(而在商朝還有商王的妻婦如婦好等率兵作戰、主持祭祀和農政大事的記錄),叫婦女退回家庭。男女內外有別的制度習俗形成了。
內外有別的意義不在於「分」與「別」,而在於男性外部空間和職分是無限的、開放的、重要的和有發展潛力的,而婦女的內部空間是有限的、封閉的、循環的和被貶低的。婚姻家庭也是內(男)本外(女)末、男主女從。「內外有別」成了了維護父家長制、決定對婦女的「三從四德」等一系列的規條的依據,是幾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礎並得以延續的根源。
二.三從四德的定義和源流
「三從四德」是為適應父權制家庭穩定、維護父權—夫權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據「內外有別」、「男尊女卑」的原則,由儒家禮教對婦女在一生在道德、行為、修養的進行的規范要求。
「三從」一詞最早見於周、漢儒家經典《儀禮?喪服-子夏傳》,在討論出嫁婦女為夫、為父服喪年限(為夫三年,為父一年)時,說「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引申為作為女兒、妻婦和母親的婦女應對男性服從。但婦女屈從由來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出示字體);《周易》中有主張婦女順從專一、恆久事夫的卦辭,後來要求婦女殉夫守節,限制寡婦改嫁等。
「四德」一詞見於《周禮?天官?內宰》,內宰是教導後宮婦女的官職,負責逐級教導後宮婦女「陰禮」、「婦職,其中較高職位的「九嬪」「掌婦學之法,以教九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本來是宮廷婦女教育門類,後來與「三從」連稱,成為對婦女道德、行為、能力和修養的標准即「三從四德」。
三從
「三從」道德從喪服制演化為人際間的主宰服從關系,與漢代倡導的「三綱」相對應——家庭中的「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推廣到性別關繫上就是「從父」、「從夫」。
「從」有多重含義——聽從、隨從、服從、跟從等意思。被要求遵從三從道德的婦女不能自專、自主,必須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為女孝,為妻賢,為母良。
未嫁從父
「未嫁從父」就是要求沒有出嫁的「在室女」聽從父家長的話,「不違父命」就是「事親孝」(「親」按照孔子的解釋是指父母雙親,但又說「資於事父而孝母」);女兒孝順,除了日常生活照顧周到,還要在父親遇危難時挺身而出,像西漢文帝時淳於緹縈說服文帝廢除肉刑,使父親免於罪;東漢曹娥為救落水的父親被淹死(史載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在終身婚姻大事要聽從「父母之命」也是「從」和孝的表現。
既嫁從夫
「既嫁從夫」就是要求出嫁為人妻的婦女隨從、服從、跟從丈夫。「從夫」從女子出嫁就開始了,迎娶的儀式是「男帥女,女從男,夫婦之義從此始」;母親叮囑女兒「無違夫子」。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輩分、名分得到親屬稱謂(如子媳、娣姒、嬸、嫂等)。妻子視丈夫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違」,必須順從、敬重丈夫,夫唱婦隨。像漢代孟光對丈夫梁鴻「舉案(WAN,音碗)齊眉」,被贊為「相敬如賓」。妻婦還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還要為丈夫生兒育女;「相夫教子」從宋代以來成為對婦女最重要的職責。「從夫」還有對丈夫忠誠不貳,保持貞操,丈夫死後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時期息國國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國俘獲,楚王逼她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為史書表彰貞節的模範。歷代官方表彰貞節烈成為制度,導致一些婦女自殘生命,甚至在丈夫將要病死和戰死前,妻妾們提前殉節,表示對丈夫的忠誠。
夫死從子
在「三從」中,唯有「夫死從子」令人費解,因為儒家倫理中有「尊母孝母」的傳統,母親對兒子擁有相當的權力。但禮教又規定:「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禮記?郊特牲》)這里的「從」就是「從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對於死去丈夫的寡婦來說,「從子」就是「從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節不嫁,還要含辛茹苦地撫養兒子長大,對作為一家之長的兒子遵從,重大事情由兒子做主。春秋時魯國一位寡婦,有九個兒子,歲末祭祀完畢,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據「夫死從子」的禮規,需經兒子們的同意;召集兒子來得到許諾後,她又囑咐九個兒媳看好門戶,說自己晚上一定回來;結果她回家天還沒有黑,就在門外等到天黑下來,被魯國大夫看見,表揚她守禮。孔子的嬸母敬姜也是模範寡婦,事事依禮行事,丈夫、兒子前後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兒子,被孔子贊揚為「知禮」。
四德
「四德」最初是對宮廷婦女的四種必備的修養——德行(德)、言辭(言)、容貌(容)、技藝(功)的培訓和修養,包括了傳統「婦學」四項教育內容,所以儒家稱作「四教」,又叫「四行」。本起源於宮廷婦女教育,屬於「陰禮」(婦女遵守的禮儀)、「陰職」(婦女擔負的職責),不久擴展到上層家庭對承擔婦女角色的修養。女孩十歲,就在家裡接受女師教育——教給「婉娩聽從」(德、言、容,柔順聽話),執麻橐(紡搓麻線,古代衣服多以麻、葛、絲為原料),治絲繭、織布制衣,學習准備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紡織、縫紉、備飯食酒漿等)。出嫁之前三個月,宗族請女師對女子培訓,「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培訓完成之後,還要舉行祭祀儀式,以成「婦順」。可見,「四德」是為「三從」道德服務的。「四德」後來泛化為對所有婦女的要求。按照鄭玄的解釋是:「婦德謂貞順,婦言謂辭令,婦容謂婉娩,婦功謂絲橐。」後代一直不斷在做出新的解釋。
婦德
「婦德」是女教婦學中最重要的一項,鄭玄所說的「貞順」是婦德的核心。「貞」是堅守節操,守身如玉,對丈夫忠誠不貳;「順」就是《禮記》中說的「婉娩聽從」,對公婆、丈夫甚至對家族所有人謙恭有禮。漢代女教家班昭在《女戒》具體指出:「婦德不必才明絕異」(意思是不必具備特異才能,這是明代「女子無才便是德」流行語的最初依據),做到「清閑貞靜,守節整齊,行己有恥,動靜有法」,就是具備了婦德。班昭更注重婦女品行的修養,到了清末,以蘭鼎元《女學》為代表的女教書中,「婦德」標准更加具體繁細,對婦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詳細的規范:身為妻婦,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順柔和,身為正妻,還要「去妒」,幫丈夫納妾;身為母親,要會「教子」,為繼母要「慈愛前子」;與家庭成員相處,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家境貧寒要能「安貧」,富貴還需「恭儉」。還要「敬身」、「重義」、「守節」、「復仇」……具備一系列美德。
婦言
禮教對婦女的言辭方面的規定,最初是出於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辯的女人會顛覆國家),《詩經?大雅》中罵周幽王後褒姒「婦有長舌,唯厲之階」(長舌婦是亡國禍首)。然而言語(說話)也是一種必備的修養和技巧。鄭玄對「婦言」的解釋是「辭令」,也就是善於應對,說話得體的意思。班昭認為「婦言」不必伶牙俐齒、能言善辯,只要說話時考慮言辭是否恰當,不惡言傷人,不搶話、不多言,不使人討厭就行了。大家族最恨婦女之間言辭挑撥離間家庭成員不和,多嘴多舌、說話喋喋不休的婦女要受到懲罰,構成「七出」之一條。藍鼎元《女學》對「婦言」做了具體的正面引導,說「婦言不貴多,而貴當(恰當)」,各種場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辭,如勉勵丈夫、教訓孩子、委婉勸諫、明志守禮、表現賢智、免於災禍……都需要運用恰當的言辭來達到預期目的。所以,「婦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識修養。
婦容
儒家對婦女的容貌修飾有特殊的標准,孔子主張重德輕色,要丈夫對妻子「賢賢易色」,就是看中妻婦的品德代替重視美色;而對婦女容儀的要求是重質朴去修飾,而「冶容」近乎「誨淫」(刻意修飾打扮等於引誘男人性情之欲)。鄭玄對婦容的解釋是「婉娩」,就是溫順柔和的神態表情。班昭認為婦容不是指顏色美麗,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塵穢,服飾鮮潔,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為婦容」——也就是做到勤於灑掃,服飾整潔、按時沐浴、講究衛生就符合婦容標准了。藍鼎元對婦容的要求側重不同場合的實用性,「婦容,貴端莊敬一,婉娩因時」,又細分為「事親」、「敬夫」之容要柔順恭敬,有妊(懷孕)之容要端莊,居喪之容要悲哀有節,避亂之容要鎮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時需義無返顧死烈殉節等等具體規
婦功
婦學四德中的「婦功」就是指婦女從事的勞動與工作。性別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內事,所以「婦功」幾千年的標准沒有大變化——維持生活衣食之需的採桑養蠶、紡績織作,務中饋、備酒漿;還要奉養公婆、丈夫,生養孩子,招待賓客;另有重要的工作準備祭祀的用品和協助祭祀等。班昭認為,「婦功,不必工巧過人」,「專心紡績,不好戲笑;潔齊酒食,以奉賓客,是謂婦功」。但是從家庭需要出發,巧媳婦歷來受到贊譽,「懶」和「笨」的婦女是受譴責和嘲弄的對象。藍鼎元還分出先後順序和目的,說「婦功,先蠶織,次中饋;為奉養,為祭祀——各執其勞而終之以學問……」事實上,婦女承擔的婦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續的重要保證,也是歷代國家賦稅收入的重要來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為之飢,一婦不織天下為之寒」的成語,班固在《漢書?食貨志》指出婦女晝作夜集,每月相當於45個勞動日,比男人要辛苦。
三.七出之條的定義源流
「七出」一詞起於漢代,至今可見的最早文獻是漢代的《大戴禮記?本命》,稱為「七去」、「七棄」。謂「婦有『七去』:不順父母(此指公婆),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並解釋不順父母因其逆德,無子為其絕後,淫為其亂族,妒為其亂家,有惡疾為其不可與共粢盛(備祭祀供品),口多言為其離親,竊盜為其反義。然而,出妻現象早已有之,先秦婦女出嫁和被休同時稱「歸」,被休也叫「大歸」,被出的婦女叫「棄婦」。漢代提出「七出」與「五不娶」(亂倫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惡疾的人家的女兒和沒有母親的長女)有關。這樣就把住婚姻的兩道關口。唐代將「七出」規條入律,當出不出和隨便棄妻都將受律法干預;並將七出順序改變為「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盜竊、妒忌、惡疾」。清律改為:「無子、不事舅姑、淫僻、嫉妒、惡疾、多言舌、盜竊」;而對犯淫僻的婦女沒有「三不去」的權變。「七出」次序的變化反映不同時代對婦女要求的標准不同。
不順父母
父權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維護父家長的尊嚴和利益,娶媳婦事奉孝順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孟子說過「娶妻為養」,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順、孝、事的理想標准如《禮記?內則》所要求的,「婦事舅姑如事父母」,雞叫頭遍,媳婦起床梳洗到公婆處請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飯,沒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媳婦必須唯公婆之命是從,「三從」中的「從夫」,實際「夫」需以父母之命是聽;「四德」中的每條都與事奉孝順公婆的修養有關。不順公婆的媳婦,起到擾亂家庭尊卑秩序、破壞和諧的作用,是違背孝德婦道,也是妻婦最嚴重的錯誤。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漢代創造「七出「之條時把「不順父母」放在首條。許多因不孝順休妻的例子看來很不近情理,如東漢姜詩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罵以條狗,就被丈夫認為不孝順休棄,姜詩還被譽為孝子。是否順公婆,更多是主觀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強迫兒子休妻,造成像《孔雀東南飛》中劉蘭芝與焦仲卿雙雙殉情的悲劇。
無子
「七出」之條中,該條對被休婦女而言,最是無辜。父權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孟子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娶妻就是為了生育後代;而按照父系傳承的世系原則,只有兒子才算延續香火的後代。因此,婦女不得不擔起「無子」的「罪名」。依制只能娶一個妻子,所以需休棄無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曹植《棄婦詩》寫道:「無子當歸寧(被休)……有子月經天,無子若流星;天月相終始,流星沒無精。」是說無子的婦女就像流星一樣在夫家短暫;只有生了兒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經天在夫家站住腳。可見漢代因無子休妻的普遍存在。後代越來越重視「無子」在「七出」中的位置,開放如唐朝,唐律中把「無子」置於首位,這一直延續到明清。不過,後來流行無子的正妻為丈夫納妾,妾生子可視為己生,免於被出;若無子且妒,只有被休。歷代因無子被棄的婦女上至宮廷貴婦(如春秋時衛國夫人庄姜,出身高貴,品貌超群,《詩經.衛風.碩人》就是贊揚她而作,但她由於沒有生育而被疏遠冷落,《詩經?邶風?日月》舊說如是)下至民間(如曹植《棄婦詩》所詠)不可勝數。
淫
「淫」這里是指婦女有放縱淫亂的行為,「僻」是行為邪僻不正,淫僻被認為是婦女道德品行最大惡德。(儒家在性行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雙重道德標準的)該條要求妻子對丈夫保守貞操,不得與家族內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穩定和血統純正(《大戴禮記?本命》「為其亂族也」)。對已婚婦女來說,被認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過錯,「萬惡淫為首」。宋代以後重視「處女貞」(守貞操的未婚女子,民間俗稱「黃花閨女」),有新婚夜「驗紅」的習俗(用白絹檢驗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貞潔處女,無血,就斷定犯淫即刻休棄)。唐律令把「淫佚」提到第二條;清律列在第三條,但又規定犯「七出」之條中,惟獨對犯「淫佚」條不執行「三不去」(詳見第23檔案)的權變規定而格休勿論。家族在對犯淫婦女處罰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臨川孔氏支族家規規定「婦與人私,斷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餅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團拜;凡族中婚姻喜慶之類,俱不得與;不得派行稱呼」。婦女犯淫除休棄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將犯淫婦女綁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習俗)等嚴厲懲罰。宮廷懲罰淫亂的婦女有「幽閉」(是處罰淫行的酷刑即《尚書?呂刑》「宮辟疑赦」之宮刑,男子割勢,女子毀壞生殖器,僅次於死刑)。至於小說、戲劇中如《水滸》對犯淫的妻婦嫂非休即殺在後代影響深遠。
惡疾
「惡疾」,《大戴禮記?本命》認為是「不可與共粢盛(備祭祀供品)」,東漢何休認為「惡疾棄,不可事宗廟也。」何休把喑、聾、盲、癘、禿、跛、佝都歸入惡疾,未免太泛,除了「癘」傳染性強難以治癒,其他6種殘疾並不妨礙祭祀。東漢許慎《說文解字》:「癘,惡疾也。」「癘」通「癩」,就是麻瘋病,傳染性強,患者遍身爛灼,毛發凋零,指節自解,為不治之症。婦女患此惡疾除不許參與祭祀外,也影響生活、生育,不能承擔倫理責任,自然被父權制家庭休棄。後來,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視為惡疾,如清代直隸安平縣歸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瘋,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惡疾」條休棄;岳氏回娘家養病,漸漸康復,而歸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復婚無望,又不願改嫁,就投井自殺了。(事見李塨《恕谷後集》卷7,《可母岳墓碣銘》)
妒忌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懲罰那些對丈夫多納妾不滿、敢於表現在語言和行動上的正妻。認為嫉妒有背「婦德」中的柔順之德、賢惠之道,其目的是維護父權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說文解字》對「妒」解釋為「婦妒夫」,相應還有「媢」字是「夫妒婦」,說明當時婦女有外遇或通淫的情況,引起丈夫嫉妒情況比較多;後來人們更習見妻子對丈夫納妾的嫉妒了。先秦時代,上層婦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傳》記載晉國叔向的母親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親(妾)長得漂亮,不讓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兒子威脅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傳》還稱贊她聰明。到了東漢的馮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納妾被丈夫休遣,馮衍寫信給妻弟說自己按照先聖之禮納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婦,家不寧、不清,福不生,事不成。從魏晉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層婦女中嫉妒制夫的現象還非常普遍,直到理學占統治地位的明清時代,婦女嫉妒減少甚至主動為丈夫納妾的多了起來。
多口舌
「四德」對「婦言」的要求,作為妻婦應沉靜寡言,「言不貴多而貴當」。父權制家庭忌諱妻婦多言,主要因為怕外來的妻婦會離間家庭內部人際關系,特別是兄弟間的關系,導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如漢初陳平年輕時與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勵陳平到外面游學,嫂子嫌陳平不生產白吃飯,說:「有叔如此,不如無有!」被丈夫休棄,趕回娘家。東漢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在妯娌間搬弄是非、製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現。後代連篇累牘的女教書中,普遍認為婦女多言是違背婦道,不賢、瘋癲,難為夫家所容。清代唐彪《婦女必讀書》中說:「婦人賢不賢,全在聲音高低、語言多寡中分:聲低言寡者賢,聲高言多者不賢也。」《清平山堂話本?「快嘴」李翠蓮記》就是寫一個聰明敏銳,性情直率,不受禮法約束,說話無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蓮,到婆家不為所容,而遭休棄,也不為自家哥嫂接納,終於出家為尼。
盜竊
把妻婦「竊盜」(不是指在外盜竊他人財物,而是家內)作為「七出」之一條,一方面反映婦女沒有獨立財產權,更反映出父權制家庭(族)為維護父權—夫權家族的財產利益而對婦女進行控制。《禮記?內則》規定:「子婦無私貨、無私畜、無私器。」即使娘家人的饋贈也要交給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財物「私假(借)」、「私與(給)」,不然就構成「竊盜」,這被認為「吃裡扒外」。所以,把妻婦竊盜的罪名定為「反義」,即違反常情常理。在父權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為內,女家為外。《韓非子?說林》中講衛國女子因出嫁前聽她母教導——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遺棄很普遍,應該自己積攢財物,到婆家後照乃母話行事被發現,「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後代大家族家法規定妻婦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財物據為小家所有,鄭氏家規要求家庭勞作如紡線必須集體進行,不許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檢查有無缺少,嚴格防止竊盜私藏歸小家庭。
D. 在古時候,北方草原的女人們是怎樣伺候丈夫的
成吉思汗有一句名言,戰勝敵人,奪其所有,見其親人流淚,納其妻女才是人生之最樂。 他的一些擁護者認為,不能把這種誇張的說法具體為對他的貶損,這是他(成吉思汗)通過文人之筆傳播恐懼的有效方法,蒙古人是在利用恐怖宣傳來加速征服。我們不說這種說法或者是辯解是不是能夠立住足,只說當時流行於中國北方草原的一種習俗——搶婚。
這些草原上的被搶來的女人,嫁給自己的「仇人」後,無一例外地都在爭當著一個好妻子,讓今天的人們多少有些驚訝。因此,我們便有了這樣的推測——是不是當時草原上的男人在搶婚的風俗里,不以女人和孩子為仇恨,而女人也都只認「現有的丈夫」——這一點,對研究當時草原女性的婚姻意識以及草原的婚俗習慣非常重要——也許,搶婚並沒一些人想像的那樣可怕。
E. 古代女人來月經用那裡伺候丈夫
男人可以去青樓的,女人姨媽來了,男人一般都是不願意碰的,會覺得晦氣,有錢的男人老婆多的是,有人伺候,這個你不用替古代人擔心,
F. 沒了丈夫後的古代女人,都是用哪兩個方法來自我安穩
沒了丈夫後的古代女人,都是用哪兩個方法來自我安穩?
在古代人們也是一直推崇一種思想,叫做儒家思想,因為儒家思想地退化,所以當時讓所有女人的地位都變得非常低,她們甚至都不能出門,必須要宅在家裡,這樣一來就能保住自己的貞潔了。自古以來男尊女卑,在現在這個時代雖然有的女人比男人的地位要高一些,但在一些特殊的地區,男人的地位仍然比女人的地位很高,甚至對自己的妻子進行打罵。在古代的時候,只要嫁給了那個男人,就要聽從那個男人所安排的一切,如果自己的丈夫去世以後也不能隨便改嫁,如果女人每天都挨受打罵,她們受不了的話,也不能隨便向自己的丈夫提出離婚,必須是她的丈夫把她給休了。
那麼到了晚上的時候,有一些寡婦就會採取這樣的方法,當時她們買東西都是用銅錢來付款的,所以晚上就會先把銅錢全部撒到地上,然後再吹滅蠟燭,晚上一個人跪在地上趴著找銅錢,找不到不睡覺,或者是找到困了,直接就埋頭倒在炕上睡著了。這對於一群寡婦來說,也是非常難以忍受的,這樣的一個方法,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也讓每個寡婦都喜歡上了這樣的一個方法。她們對於自己的貞潔真的看得太重要了,不論干什麼都一定要保護住自己的真情,一切都是為了那一個牌坊,哪像現在的女生這樣對於自己一點都沒有保護措施,現在的很多女孩都是未婚先孕的。
G. 古代一夫多妻,女性到底會是怎樣相處的呢
先從皇家說起。以唐朝的嬪妃為例:
貴妃,淑妃,德妃,賢妃,昭儀,昭容,昭媛,修儀,修容,修媛,充儀,充容,充媛。婕妤九人,美人九人,才人九人,三九二十七為世婦。其他還有,這里暫略。
他們妻妾成群,別以為沒事干,白天有做不完的事,地主老財達官貴人娶妻納妾,恐怕還是在集中勞力振興家業。漢初有織房,是專門供後宮婦女織布識絲織錦用的。帝王家不養閑人,何況中下層。曹操不是讓他的婆娘們做針線縫衣服賺生活費么?中國的"女工"(注意這不是男工女工的"工"而作"紅"解)就源於後宮後房。這樣一來有事干就免了勾心鬥角,爭風吃醋,剔牙裂嘴,製造矛盾,妻妾不和,讓老爺少爺不好管而白天晚上沒個好心情。
H. 古代女子是怎麼服侍自己得丈夫得
說出來氣破你的肚皮(如果你是女的的話)。
窮人家的話每天四更五更就得起來為丈夫,婆婆一家人做飯,因為古代人都起的很早,官員們上早朝都是五更(也就是早上3點到5點)。
然後丈夫起床要去伺候他穿衣服,穿鞋子,吃飯的時候只能站在一邊,不能跟丈夫和婆婆一起坐下吃飯。晚上丈夫睡覺前要去打水來為他洗腳,是蹲下來用手洗。
丈夫納妾的話也不能有怨言,不然就顯得你沒度量,犯了七出之罪,也不會有人會為你感到不公,因為在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是深入人們骨髓的。
平時最好能呆在家裡就呆在家裡,別出去。不能跟公婆頂嘴,不能不聽丈夫的話,更別提什麼外遇通姦之類的了。。。古代懲罰通姦的女人刑法很恐怖的。現代人思想這么開放又崇尚自由,回到古代去了是肯定受不了的。
I. 女人古時候在北方草原上被搶婚後都是怎樣伺候丈夫的
也許因為草原上的女人,早已經習慣了這種風俗,也從來沒有想過要反抗,所以搶婚的男人們,也不用擔心女人會產生報復心理。野史中有一個描寫關於成吉思汗的傳說,話說成吉思汗與西夏交戰,西夏的軍隊抵擋不住他的進攻,便送了一個公主給他做妻子,這名公主到了蒙古以後一心想著為國家報仇,於是在伺候成吉思汗的時候把他咬死了,可是這只是傳說,正史裡面並沒有這種事情的存在。成吉思汗的母親是被搶來的,雖說搶奪的過程被人形容得非常恐怖,但是她嫁給了成吉思汗的父親之後同樣死心塌地,用自己的毅力和才智培養了鐵木真兄弟。而鐵木真的妻子在經歷了被別人搶走,又被搶回來之後,同樣盡心輔佐自己的丈夫。她們的眼中從來就不存在搶或不搶,只是一心一意的輔佐丈夫成就大業。
古代的女人從來都是悲哀的,男人打仗打輸了就獻上女人。對於蒙古男人來說,女人的存在僅僅是自己的財產而已。草原上的女人也只認現任丈夫,不管是被獻上的還是被搶走的,心裏面都不存在仇恨,可能也是因為她們腦子裡面的思想已經根深蒂固了吧。
J. 古代一夫多妻,這些女性是如何相處的
古代夫妻制度是很多現代人所嚮往的一夫多妻制,但你們有沒有想過她們日常是怎麼相處的的?有人說古代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正好一起喝茶賞花刺綉,有人說妻妾很多丈夫卻只有一個所以為了讓丈夫注意到自己必須得吵,還有人說手段高明的人就會表面和和氣氣然後暗自過招最後將夫君拴在自己的褲腰帶上。
三、明爭暗鬥:手段高明的人就會表面和和氣氣然後暗自過招最後將夫君拴在自己的褲腰帶上。
類似於皇宮裡面就不會出現上面的兩種情況,後宮之中的女人都是人精她們表面上姐姐妹妹的背地裡都是一些不堪入耳的詞彙,所以她們在宮里沒什麼事的時候就想著怎麼算計別人,其實她們也不知道這么做到底能夠得到什麼反正閑著也是閑著,所以皇宮裡面的內宅就是陰謀論的實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