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古今中外名人守法用法的故事
董宣「強項令」
光武帝召任董宣為洛陽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僕人白天殺了人,因為躲進公主府,官吏無 法逮捕。等到公主外出的時候,又叫這個僕人陪乘。董宣就在夏門亭等候,他見到公主的乘 車走過來,就勒住馬紐叫車停下來,用刀畫地不準再走,大聲責備公主的過錯,喝令僕人下車,當場殺死。
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大怒,召見董宣,要用木杖打死他。董宣叩頭說: 「請讓我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說:「你想說什麼?」董宣回答:「皇帝神聖明智,使漢家 天下得到復興,可是卻放縱奴僕殘害良民,這又怎能治理國家呢?我不須用杖打,請准我自殺!」
隨即用頭撞柱子,流血滿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監拉住董宣,叫他給公主叩頭認錯。董宣就是不肯;硬使他叩頭,董宣用兩只手支在地上,始終不肯低頭。 公主對光武帝說:「 文叔當老百姓的時候,保護逃亡的人,官吏不敢進門抓人。現在當了皇帝,還制服不了一個 小地方官嗎?」
光武帝笑著說:「做皇帝和當老百姓可不一樣啊!」於是賜予董宣為「強項令」,賞錢三十萬,董宣把它全部分給了下邊官員。從此,他打擊豪強,那些豪強沒有不心驚膽戰的。京城裡稱他為「卧虎」,歌頌說:「桴鼓不鳴董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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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宣介紹:
董宣(生卒年不詳),字少平,陳留郡圉縣(今杞縣)人,東漢光武帝劉秀時期官員,因辦事不畏權貴被稱為「卧虎」、「強項令(硬脖子的洛陽令)」。起初被司徒侯霸徵召,後升遷至北海郡國相。後來江夏郡有巨賊夏喜等侵擾郡境。朝廷任命董宣為江夏太守。
外戚陰氏是江夏郡都尉,董宣輕視侮慢他,因此被免職。後來朝廷特徵召董宣為洛陽縣長。擔任洛陽縣長五年,七十四歲,死在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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