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貴州一女子去金店購買項鏈忘摘,第二天歸還,她是否值得我們稱贊
是值得我們稱贊的,因為如果她不歸還的話,金店的店員就需要承擔這部分的損失,她的善良挽回了店員的損失,是非常值得傳播的。
金店的工作人員早就發現了這個事,並對這名女子非常感謝,而且還打算送女子一串手鏈表示感謝;但是女子拒絕了,她說都是自己大意,給她們添麻煩了,然後扭頭就去上班了。
女子送回了項鏈,雖然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應該送回,不然會觸犯法律,自己也得不償失。但是從情理講,這女孩人品還是不錯,也是個好心人,不是自己的不要,不貪小便宜,送回來是做了正確的事。